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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试验报告,如果产品、产品标准及其制造工艺没有发生变化,应该长期有效,但按TSG-D-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 第十二条规定,出现其中之一,则要重做;原文如下: 第十二条由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一) 停止生产一年以上又重新生产;(二) 影响压力管道元件安全性能的结构型式、设计所采用的计算模型、标准、安全系数等发生改变,需要进行设计验证;(三) 因产品的主体材料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主要制造工序的工艺发生改变且需要对其制造工艺进行验证;(四) 制造许可鉴定评审或者换证鉴定评审提出要求;(五) 安全技术规范中提出要求。
站保压测试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检查液压站的各个部件是否正常,包括电机、泵、油缸、油管等。
2. 连接好液压站的各个部件,确保它们之间的连接牢固可靠。
3. 按照液压站的使用说明书,设置好压力和时间等参数。
4. 开始进行保压测试,记录下每个阶段的压力和时间等数据。
5. 测试结束后,对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判断液压站是否正常工作。
按照标准要求,每个型号的开关柜每隔8至年应进行一次完整的型式试验。因此,开关柜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为年。
型式试验是为了降低压力和高压开关柜及其高低压电气元件,辅助元件的各项性能是否满足技术条件的要求,以及它们是否能较终确定用于生产。设计和选择的产品必须通过型式试验。由于每个部件都有自己的系列、不同的定额值,并且可以组合多种接线方案,因此只需选择一种有代表性的方案进行型式试验,试验产品的接线方案和装配图应附在试验后。
首先用于安全保护时,将压力继电器设置在夹紧液压缸的一端,液压泵启动后,首先将工件夹紧,此时夹紧液压缸的右腔压力升高,当升高到压力继电器的调定值时,压力继电器动作,发出电信号使2YA通电,于是切削液压缸进刀切削。在加工期间,压力继电器微动开关的常开触点始终闭合。若工件没有夹紧,压力继电器2断开,于是2YA断电,切削液压缸立即停止进刀,从而避免工件未夹紧被切削而出事故。
其实用于控制执行元件的顺序动作时,液压泵启动后,首先2YA通电,液压缸左腔进油,推动活塞方向右移。当碰到限位器(或死挡铁)后,系统压力升高,压力继电器发出电信号,使1YA通电,高压油进入液压缸的左腔,推动活塞右移。这时若3YA也通电,液压缸的活塞快速右移;若3YA断电,则液压缸的活塞慢速右移,其慢速运动速度由节流阀调节。
再次用于液压泵卸荷时,压力继电器不是控制液压泵停止转动,而是控制二位二通电磁阀,将液压泵5输出的压力油流回油箱,使其卸荷。
最后用于液压泵的启闭时,有两个液压泵,高压小流量泵,低压大流量泵。当活塞快速下降时,两泵同时输出压力油。当液压缸活塞杆抵住工件开始加压时,压力继电器在压力油作用下发出动作,触动微动开关,将常闭触点断开,使液压泵停转。在加工过程中减慢液压缸的速度,同时减少动力消耗。
压力继电器是利用液体的压力来启闭电气触点的液压电气转换元件。当系统压力达到压力继电器的调定值时,发出电信号,使电气元件(如电磁铁、电机、时间继电器、电磁离合器等)动作,使油路卸压、换向,执行元件实现顺序动作,或关闭电动机使系统停止工作,起安全保护作用等。
压力继电器有柱塞式、膜片式、弹簧管式和波纹管式四种结构形式。下面对柱塞式压力继电器的工作原理作一介绍:
当从继电器下端进油口3进入的液体压力达到调定压力值时,推动柱塞2上移,此位移通过杠杆放大后推动微动开关4动作。改变弹簧1的压缩量,可以调节继电器的动作压力。
应用场合:用于安全保护、控制执行元件的顺序动作、用于泵的启闭、用于泵的卸荷
在床板的最高处用手向下压即可慢慢的关闭。
床上的液压杆压不下时,解决办法:
1、安装时是否位置正确,要有专门师傅安装为好:还不行就找厂家。
2、看看是不是有地方卡到了,床沿边上看看有没有变形,或有杂物。
3、试试往上提一下,再放看行不行,看是不是卡着或其它原因导致放不到,或者说再看看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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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称管径DN每分钟空气流量:DN≤mm,v为8~m/s,DN>mm,v为~m/s。
现DN=,截面积约为0.m2,若v取 m/s,流量约为0.m3/分。
根据标准《管道元件DN(公称尺寸)的定义和选用》(GB/T—),公称通径用于管道系统元件的字母和数字组合的尺寸标识,由字母DN和后跟无因次的整数数字组成,如ZW表示阀门通径为mm。
数字与端部连接件的孔径或外径(单位:mm)等特征尺寸直接相关。
您好:两个认证没有可比性。制造许可证是强制性认证。API非强制性的。如果元件产品在国内销售,是必须要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的,除非产品全部外销出口。API是美国石油协会的英文缩写,API对会标的说明(1)只授予通过API认证的制造厂;(2)不是对制造厂的担保;(3)不是对设计的赞同;(4)不是对产品的担保;(5)制造厂保证经确认的产品;每一个都符合制造时的API规范;(6)API承认制造厂在遵守制定的API标准方面受到了API的信任 。 上海先策王老师提供
液压支架是一种用于工业设备的支撑和悬挂系统,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承载结构件、液压元件、控制元件和辅助装置。
承载结构件包括立柱、横梁、支腿等,用于支撑和悬挂设备;液压元件包括油缸、阀门、泵等,用于控制油液的流动和压力;控制元件包括传感器、执行器等,用于检测和控制设备的运动;辅助装置包括管路、接头等,用于连接和固定整个系统。液压支架的组成部件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和设备要求,进行定制和组合。
试验范围内的管道安装工程除涂漆、绝热外,已按设计图纸全部完成,安装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2.焊缝及其他待检部位尚未涂漆和绝热。

3.管道上的膨胀节已设置了临时约束装置。
4.试验用压力表在周检期内并已经校验,其精度不得低于1.6级,表的满刻度值应为被测最大压力的1.5~2倍,压力表不得少于两块。
5.符合压力试验要求的液体或气体已经备齐。
6.管道已按试验的要求进行了加固。
7.待试管道与无关系统已用盲板或其他隔离措施隔开。
8.待试管道上的安全阀、爆破片及仪表元件等已拆下或加以隔离。
9.试验方案已经过批准,并已进行了技术安全交底。
.在压力试验前,相关资料已经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复查。
例如,管道元件的质量证明文件、管道组成件的检验或试验记录、管道安装和加工记录、焊接检查记录、检验报告和热处理记录、管道轴测图、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文件。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压力容器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对在用压力容器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在对在用压力容器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或报相应部门处理), 压力容器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压力容器不符合能效指标时,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对有水质要求的压力容器,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压力容器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校验。
PN是指欧洲标准EN -1中的压力等级,其中PN表示法兰的压力等级,表示法兰的额定压力为bar。在工业领域,法兰是连接管道和设备的重要元件,根据不同的压力和温度条件,法兰的压力等级也会有所不同。
PN通常用于低压、中温的管道系统中,对于一些高压、高温的场合,需要使用更高压力等级的法兰。除了PN以外,EN -1标准中还有PN2.5、PN6、PN、PN、PN、PN、PN等不同压力等级的法兰。在选取法兰时,需要根据实际条件和要求,选择适合的压力等级和材质。
电子元件是承受压力和温度:
1.电容里,最不耐高温的是电解电容,目前它的常见的是度和以下。
2.电阻,金属氧化膜电阻因功率不同,耐温在-度之前。
3.晶体管,一般硅的PN结耐高温极限值是摄氏度,但真正使用起来不应高于度,锗材料最高温度约——度,一般不能超过度。结温越低,寿命和可靠性大大增加。
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一些常见的压力容器需要定期检验和进行耐压实验,包括:蒸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压力容器内的压力部件等。
定期检验和耐压实验的目的是确保这些压力容器在使用前能够安全可靠地承受设计压力,预防事故的发生。
定期检验和耐压实验的频率和方法应根据具体的压力容器类型、使用环境和法规要求来确定,并由专业的检验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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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件上涂标志都需带上TS意思特种设备,因为TS是特种设备的拼音缩写,这是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的标识。
一般压力管道都必须使用圆形单波膨胀节,圆形单波膨胀节能防止管道容量过大引起的爆炸危害,波纹管伸缩节起到两根管道拉伸的作用,管道压力过大,伸缩节自动膨胀,有时也叫膨胀节,相反,管道压力过小,伸缩节自动回缩,保护管道平衡的作用。产品已应用于石化、炼油、化工、航空、核能、电力、冶金、造船、水泥、水力工程等多个领域。
金属软管属于压力管道元件需要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资质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mm的管道。
包含:
第一组为压力管道用金属管子、管件、法兰及支吊架;
第二组为压力管道用非金属管子、管件及法兰;
第三组为压力管道用阀门;
第四组为压力管道用膨胀节和波纹管;
第五组为压力管道用密封元件及特种元件。
压力管道元件是是一种建筑管道材料,按种类分为5组。每组按参数和类别分为A、B两级。各组间没有覆盖关系。
从广义上理解,压力管道是指所有承受内压或外压的管道,无论其管内介质如何。压力管道是管道中的一部分,管道是用以输送、分配、混合、分离、排放、计量、控制和制止流体流动的,由管子、管件、法兰、螺栓连接、垫片、阀门、其他组成件或受压部件和支承件组成的装配总成。
意思是公斤压力。PNMPA,表示承压MPA,公斤压力。PN表示1MPa,1MPa=牛/平方米,也就是1平方米的面积上受到了1兆牛的压力,如果重力系数取g=千克/牛的话,就相当于1平方米面积受到了万公斤重的东西。
你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压力容器设计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锅炉、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未进行整机或者部件型式试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五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 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附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七十七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单位,在施工前未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日内未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单位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九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已经出厂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或者清洗的,责令限期进行监督检验,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制造、安装、改造或者维修单位已经取得的许可,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充装资格。 第八十一条 电梯制造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一)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的; (二)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时,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 第八十二条 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一)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二)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条件,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的; (四)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书或者监督检验报告的。 第八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一)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者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 (五)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六)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 (七)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八)未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 (九)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 (十)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的。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或者将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予以没收,处2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四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的; (二)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 第八十六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 (三)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第八十七条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第八十八条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九条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罚款。 第九十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的,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情节严重的,撤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一条 未经核准,擅自从事本条例所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以及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二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2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 (一)聘用未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并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的人员,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的; (二)在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能耗严重超标,未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 第九十三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对检验检测人员处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严重失实,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检验检测人员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或者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撤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的资格,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九十五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 第九十六条 检验检测人员,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不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九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实施许可、核准、登记的; (二)发现未经许可、核准、登记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或者检验检测活动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发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而不撤销其原许可,或者发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发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而不撤销其原核准,或者对其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行为不予查处的; (五)对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其他地方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重复进行许可,或者对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其他地方检验检测合格的特种设备,重复进行检验检测的; (六)发现有违反本条例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或者在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不立即处理的; (七)发现重大的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向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者接到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立即处理的; (八)迟报、漏报、瞒报或者谎报事故的; (九)妨碍事故救援或者事故调查处理的。 第九十八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2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妨害公务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不需要。
严格意义上说,用于安全、环境、卫生、贸易结算、能源计量的任何仪表,即便是使用企业已经建标,仪表使用前也要经过有资格的或法定的第三方机构检定,一般是当地技术监督局的计量测试所。
当然,如果是企业用于一般工艺参数测量,可以不检定。但这不符合ISO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的。所以一般是自己建标自检,或送检。
(一)申请
申请的单位要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申请书》,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质量手册。
4、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5、设备图纸和技术文件。
(二)受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若符合条件,则在同意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若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请单位出示不受理通知书。
(三)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
在受理成功之后,申请公司要根据有关要求进行产品制造或型式试验。而承担型式试验的单位在试验完成后,要向申请单位出示型式试验报告。
(四)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的公司要携带成功受理申请资料和有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邀约鉴定机构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评审。
申请公司在评审时要按照制造许可等安全技术进行规范操作,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评定工作后,要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审批、发证
当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审查之后,要履行审批程序,若满足条件的话,要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若不符合条件的话,要向申请公司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最后要以国家质检总局的名义向申请单位颁发许可证,这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就办理成功啦!
PN即Nominal Pressure,意思是公称压力,是用来表示压力的一种方法,主要是用来表示管道及管配件、阀门等壳体设备的压力,主要是应用于与管道系统元件的力学性能和尺寸特性相关、用于参考的字母和数字组合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