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星环保

您好,欢迎访问俊星环保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自己改下水道犯法吗(自己改下水道犯法吗知乎)

大家好!今天让俊星环保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自己改下水道犯法吗(自己改下水道犯法吗知乎)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自己改下水道犯法吗(自己改下水道犯法吗知乎)

文章目录列表:

  • 楼上私自改下水管道违法吗
  • 一楼私自改下水道违法吗
  • 私自改雨水管算违建吗
  • 私自改造下水主管道违法
  • 一楼私自改下水管道违法吗
  • 楼上私自改下水管道违法吗

    楼房私自改下水管道是不合法的。
    属于故意毁坏公共设施,如果造成元以上损失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损失达不到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严重的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即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构成的犯罪。
    下水管道属于公共设施,一户不能私自改动,该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或者居民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城市建筑建构或街道结构,妨害了相邻关系,如果造成损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下水道如果发生损坏,则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维修责任。如果是业主个人原因导致下水道损坏的,业主要承担维修费用,由物业公司找人维修。业主自行维修的话,要注意不得对临近住户的居住环境造成破坏。
    1、损害房屋承重结构,损害或者违章使用电力、燃气、消防设施,在建筑物内放置危险、放射性物品等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妨碍建筑物正常使用;
    2、违反规定破坏、改变建筑物外墙面的形状、颜色等损害建筑物外观;
    3、违反规定进行房屋装饰装修;
    4、违章加建、改建,侵占、挖掘公共通道、道路、场地或者其他共有部分。居民私改下水管道属于违章改造的情形,其他居民均可按照法律规定要求行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出妨碍、赔偿损失。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则第2章有关罪名论处。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本法分则第2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条规定,处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本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一楼私自改下水道违法吗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改下水不要负法律责任,但在没有取得物业许可的情况下,属于违章的行为,物业有权要求业主恢复原状;如果改造后对其他业主造成影响,给他人带来经济上的损失,还需要对他人进行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私自改雨水管算违建吗

    私自改雨水管原则上算违建。法律规定,雨水管道的水可以直接排放,或者收集用于绿化灌溉。改动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住宅不可以私自改下水管道,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
    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私自将生活污水排到雨排管,属于非法排污水违反了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非法排污水,按照分类的要求进行罚款处罚,造成严重污染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私自改下水管归小区物业公司管。发现私自改下水道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1)可以直接通过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出面跟业主来协商解决;
    (2)沟通之后没有效果,也可以直接起诉这个业主;
    (3)或者向当地的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十五条 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私自改造下水主管道违法

    法律主观:一、私自改下水管道是否侵权属于故意毁坏公共设施。严重的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地下管道属公共设施,属全体业主或街道所有,单户业主无权私自截断,该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或者居民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城市建筑建构或街道结构,妨害了相邻关系,如果造成损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他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追诉标准(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三、因更改下水道而引发的纠纷怎么解决自力救济:(1)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它是指纠纷主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的权益。(2)自决是指纠纷主题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使对方服从;和解是指双方互相妥协和让步。(3)两者共同点是,都是依靠自我的力量来解决争议,无需第三方的参与,也不受任何规范的制约。社会救济:(1)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他是只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2)调解是由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3)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具有合同意义上的效力;(4)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5)仲裁不同于调解,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拘束力;(6)仲裁与调解一样,也是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条件的,只有纠纷的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交付裁决,仲裁才能够开始。公力救济:(1)公力救济是指诉讼;(2)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3)民事诉讼动态地表现为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静态地则表现为在诉讼活动中产生的诉讼关系。私自改下水管道是否侵权的内容如上述呈现的正文所示。综上所述,地下管道属公共设施,属全体业主或街道所有,单户业主无权私自截断,该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或者居民的合法权益。

    一楼私自改下水管道违法吗

    一楼改独立下水是合法的,不会有法律责任。但是如果因更改下水管而对他人造成损失的,就需对该损失负完全责任(赔偿,恢复原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若是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一楼自己改独立下水道不会触犯什么法律条件,但是如果要改下水道,必须得经过大家的同意,不能私自的去修改下水道,因为大家都是生活在一栋楼里面。不能因为自己私自去改下水道而影响到别人,下水道这个东西改不好会很麻烦的。会有很多的异味产生,还会有很多的细菌。所以说大家千万不要的私自去改下水道,搞不好会产生民事赔偿责任,虽然说不犯法,但是也要赔偿别人的损失。这样下来就得不偿失了。
    家里一楼下水道堵了把家给淹了怎么办
    1、家里一楼下水道堵了把家给淹了,属于质量问题且处于保质期内的由开发商处理;超出保修期的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反映请求赔偿,由房屋所有人处理;楼上下装修、使用造成的,由楼上下住户处理;
    2、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3、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以上就是俊星环保对于自己改下水道犯法吗(自己改下水道犯法吗知乎)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自己改下水道犯法吗(自己改下水道犯法吗知乎)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QQ:511659825

    上一篇证办理污油池管道(污油池管理制度)

    下一篇吸粪洗脸盆管道(吸粪洗脸盆管道怎么安装)

关注我们

    俊星环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