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俊星环保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GB/T(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版)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 城市污水纳管标准城市污水的纳管标准是几级标准
- 初期雨水收集分钟哪个规范
- 洗车污水排放标准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城市污水纳管标准城市污水的纳管标准是几级标准
你好,城市污水纳管标准按GB/T-《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执行。纳管标准按要视末端水处理设施状况而定。末端水处理设施状况可咨询负责贵片区的污水处理单位。末端水处理设施分为三类
一、一级处理:在格栅、沉砂等预处理基础上,通过沉淀等去除污水中悬浮物的过程。包括投加混凝剂或生物污泥以提高处理效果的一级强化处理。
二、二级处理:在一级处理基础上,用生物等方法进一步去除污水中的胶体和溶解性有机物的过程,包括增加除磷脱氮功能的二级强化处理。
三、再生处理:以污水为再生水源,使水质达到利用要求的深度处理过程。
一般情况下,绝大多数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属于二级处理和再生处理。很少存一级处理的。
初期雨水收集分钟哪个规范
初期雨水(氮肥行业申请与核发规范中称“污染雨水”)一般指下雨时的前分钟左右的雨水,因其含有较多污染物,必须经收集并处理后才能排放。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标准》(GB -),初期雨水指污染区域降雨初期产生的雨水。宜取一次降雨初期min~min雨量,或降雨初期mm~mm厚度的雨量。初期雨水收集要求:
5.1装置区
5.1.1应设置装置区小围堰或大围堰(或收集明沟),小围堰应满足GB的设计要求;围堰区内初期雨水收集后通过初期雨水管道收集到初期雨水储存池或切换到生产污水系统收集。
5.1.2排水系统宜划分且不限于生产污水、初期雨水和清净雨水三个排水系统,各排水系统宜独立设置。当装置生产污水量少且没有连续流时,生产污水与初期雨水的排水系统可合并设置,可在围堰处设置生产污水和清净雨水的切换阀。
5.1.3装置区或多个装置联合区域宜设置初期雨水储存池和生产污水储存池,生产污水与初期雨水分别提升后去污水处理场;对于装置受到条件限制时,生产污水与初期雨水可合并设置生产污水储存池,生产污水与初期雨水一并提升后去污水处理场;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装置区生产污水、初期雨水可通过生产污水管道系统收集重力输送到污水处理场,但应符合GB/T的防渗要求。
5.1.4清净雨水出装置区时应设置切换设施,必要时可将围堰外污染雨水或事故排水切换到初期雨水系统收集或生产污水系统收集。
5.2罐区
5.2.2罐区排水宜至少划分生产污水和清净雨水两个排水系统,原油等需要收集浮盘初期雨水的罐区还应设置初期雨水系统。
5.2.3清净雨水出罐区时应设置切换设施,必要时可将罐区初期雨水或事故排水切换到生产污水系统或初期雨水系统进行收集、储存、转运。
5.2.4罐区或多个罐区区域应设置生产污水储存池,原油等需要收集浮盘初期雨水的罐区还应设置初期雨水储存池,生产污水储存池和初期雨水储存池宜分别设置,提升后去污水处理场;对于罐区受到条件限制时,生产污水与初期雨水可合并设置生产污水储存池,生产污水与初期雨水一并提升后去污水处理场;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罐区生产污水、初期雨水可通过生产污水管道系统收集重力输送到污水处理场,但应符合GB/T的防渗要求。”
法律依据:《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四、技术内容
4.1 一般规定
4.1.1 严禁排入腐蚀城市下水道设施的污水。
4.1.2 严禁向城市下水道倾倒垃圾,积雪,粪便,工业废渣和排入易于凝集,造成下水道堵塞的物质。
4.1.3 严禁向城市下水道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
4.1.4 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学研究,肉类加工等含有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处理,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有关专业标准执行。
4.1.5 放射性污水向城市下水道排放,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GB 执行。
4.1.6 水质超过本标准的污水,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预处理;不得用稀释法降低其浓度,排入城市下水道。
4.2 水质标准
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污水水质,其最高允许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洗车污水排放标准
详见《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具体标准。餐饮、洗浴、美容美发、宾馆酒店、洗车、汽车修理、加油站等东莞市重点排水户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废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其废水水质必须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规定的水质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是国家标准,适用于向城镇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的排水水质。本标准规定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的水质、取样与监测要求,适用于向城镇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和个人的排水安全管理。
本标准根据城镇下水道末端污水处理厂的处理程度,将控制项目限值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城镇下水道末端污水处理厂采用再生处理工艺时,污水接管标准执行A级标准;城镇下水道末端污水处理厂采用二级处理工艺时,污水接管标准执行B级标准;城镇下水道末端污水处理厂采用一级处理工艺时,污水接管标准执行C级标准。
若下水道末端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污染物排放须根据其最终去向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且应符合C级的规定。
排水户外排污水水质若无法满足本标准相应限值要求,须对污水进行预处理,不得用稀释法降低浓度后排入城镇下水道。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 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 -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T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水质 总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水质 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GB/T -水质 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水质 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
GB/T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稀释与接种法的测定
GB/T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l-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GB/T -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 - 辐射防护规定
GB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水质 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实施
GB/T -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重量法
GB/T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水质硒的测定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水质色度的测定
GB/T -水质锰的测定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GB/T -水质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水质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水质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水质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水质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 -水质硫酸盐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水质阴离子洗涤剂的测定 电位滴定法
GB/T -水质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B/T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CJ .3-城市污水易沉固体的测定 体积法
CJ .7- 城市污水 油的测定 重量法
CJ .- 城市污水 硫化物的测定
CJ .- 城市污水 氨氮的测定
CJ -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法律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
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第二十九条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保证出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排放不达标污水。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维护运营合同,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送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成本信息。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核定城镇污水处理运营成本,应当考虑主要污染物削减情况。
以上就是俊星环保对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GB/T(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版)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GB/T(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版)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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