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俊星环保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调节渠证办理(调节渠道是什么意思)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 ETC如何办理,到哪里办?
- 河道清淤证办理流程
- 取水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 污水处理证怎么办理
ETC如何办理,到哪里办?
etc办理有很多渠道,高速路口处、大型银行营业厅、互联网平台等都可以实现办理。1、高速路口办理etc:办理etc属于线下办理,办理时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办理。
2、银行办理etc:银行办理etc有线上、线下。线下办理etc要准备好材料,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办理。线上办理etc,有银行提供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或APP办理etc入口,例如建行etc智行等。
3、互联网平台办理、支付宝办理etc:准备好相关材料,登陆支付宝账号,打开支付宝APP,搜索“etc”,就会出现etc相关服务,选择etc办理即可。微信办理etc:准备好相关材料,登陆微信账号,进入微信小程序,搜索“etc”,找到“etc助手”等相应的小程序,进入小程序后,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即可。
河道清淤证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河道清淤一般指治理河道,属于水利工程。通过机械设备,将沉积河底的淤泥吹搅成混浊的水状,随河水流走,从而起到疏通的作用。河道属于水利部门管理,应该到当地水利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第二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第二十六条 根据堤防的重要程度、堤基土质条件等,河道主管机关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河道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划定堤防安全保护区。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禁止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禁止围湖造田。已经围垦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进行治理,逐步退田还湖。湖泊的开发利用规划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禁止围垦河流,确需围垦的,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取水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取水证的办理需提交的材料如下:(1) 取水许可申请书(一式两份);
(2) 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3) 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4)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
(6)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文件;
取水证办理的流程如下:
第(1)步:建设单位提交取水申请书。
第(2)步:建设单位到中介机构编制水资源论证书(表),经专家评审后,是否同意取水由市水利局进行批复。不同意取水的终止建设项目,同意取水的开工建设项目取水设施。
第(3)步:项目建成后,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验收项目取水水源、设施及取水计量设施。
第(4)步:根据取水水源确定是项目取水否需要申领取水许可证,需申领取水许可证的填写取水许可申请表。
第(5)步:印发取水许可证
取水证的审批条件如下:
(1)地表水设计流量2立方米每秒以下的农业取水或者日取水量 (2)万立方米以下的工业取水及其他取水;
(3)县区内地下水日取水量立方米以下的取水;
(4)由县区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的取水。
取水证办理的情况一般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时。不同地区办理取水证情况不一,以深圳为例,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情况需要办取水证。
法律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
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本条例所称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是指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以及水电站等。
污水处理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在县环境保护局报名登记,污水处理指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并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按污水来源分类,污水处理一般分为生产污水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上岗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环保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初、中、高级污水处理工《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
第五条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以上就是俊星环保对于调节渠证办理(调节渠道是什么意思)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调节渠证办理(调节渠道是什么意思)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