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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国寺大院抽排污井一次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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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国寺大院抽排污井一次多少钱

文章目录列表:

  • 谁知到最新规定得排污口规范化指得是什么?费用是多少?
  • 污水井排污管的做法
  • 新打的水井一般抽水需要多少天?
  • 在排污沉井按装4台排污潜水泵沉井深7米按装费是多少怎么报价?
  • 打井需要多少钱?
  • 谁知到最新规定得排污口规范化指得是什么?费用是多少?

    我这只有江苏省的要求
    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对污(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气筒、固定噪声污染源扰民处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实行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GB.2—)等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上款所述污(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气筒、固定噪声污染源扰民处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以下简称“排污口”。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我省辖区内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含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排污口的管理。
    第三条 排污单位必须按《江苏省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实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污口数量、位置以及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或产生的公害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等情况。
    第四条 排污口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 经规范化整治的排污口,必须按照国家环保局制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环监[]号)规定,设置与排污口相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第六条 对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排污口,视同污染防治设施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由环保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下达限期整治通知。逾期未完成的,按环保法律、法规中关于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条 建设项目需设置排污口,必须经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保部门审查批准。凡需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设置废水排污口的建设单位,还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报批手续。环保部门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时,必须明确允许设置排污口的数量、位置和规范化建设要求,并作为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八条 未经环保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和扩大排污口,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变更时,须履行排污变更申报登记手续,更换标志牌和更改登记注册内容。
    (一)排放主要污物种类发生变化的;
    (二)位置发生变化的;
    (三)须拆除或闲置的;
    (四)须增加、调整、改造或更新的。
    环保部门应在接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批复,逾期不批复视为同意。
    第九条 排污单位要根据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排污口基础资料档案和监督检查档案。
    第十条 排污口有关建筑物及其监测计量装置、仪器设备和环保图形标志牌等都属环境保护设施,排污单位应将其纳入生产经营管理体系,建立维护保养制度。各地环保部门应按照环境保护设施监督管理规定,加强现场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 污(废)水排放口规范化整治
    第十一条 合理确定污(废)水排放口位置:
    (一)凡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国家和省划定的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的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区,以及海域中的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海滨风景旅游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和重要渔业水域等需要特殊保护的水域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设置的排污口,限期拆除。
    (二)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准保护区、一般经济渔业水域和风景游览区内的水体等重点保护水域,从严控制新建排污口。
    第十二条 凡生产经营场所集中在一个地点的单位,原则上只允许设污水和“清下水”排污口各一个;生产经营场所不在同一地点的单位,每个地点原则上只允许设一个排污口。个别单位确因特殊原因,其排污口设置需要超过允许数量的,须报经环保部门审核同意。
    排污单位已有多个排污口的,必须结合清污分流和污水合理调整,进行管网归并整治。
    第十三条 凡排放含《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一类污染物的单位,应对产生该污染物的车间或车间废水处理设施专门设置规范的排污口。
    第十四条 应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和《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的规定,对一类污染物的监测,在车间或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排污口设置采样点;对二类污染物的监测,在排污单位的总排污口设置采样点。
    第十五条 采样点上应能满足采样要求。用暗管或暗渠排污的,要设置能满足采样条件的阴井或修建一段明渠。污水面在地面以下超过1米的,应配建取样台阶或梯架。压力管道式排污口应安装取样阀门。
    第十六条 凡排放一类污染物或日排放废水吨以上的排污单位以及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单位,必须在专门设置的一类污染物的排污口和单位总排污口上游能对全部污水束流的位置,修建一段特殊渠(管)道(测流段),以满足测量流量的要求:
    (一)对于排污渠道,测流段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用堰槽法或基于堰槽的流量计测流,须修建一段满足《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CJ/T.1~5—)的明渠。
    2、选用流速仪法测流,须修建一段截面底部硬质平滑、截面形状为规则几何形,长度不小于3—5米的平直过水段,设计水深不小于0.1米、流速不小于0.米/秒。具体要求以流速仪使用说明为准。
    3、选用浮标法测流,应有一段横断面规则、沟底纵向无坡度、无弯曲、水流平稳、有一定液面高度的不少于米的明渠。
    4、选用容器法测流,溢流口与受纳水体应有适当落差或能用导水管形成落差,且流量较小。
    (二)对于排污管道,测流段应根据选用的仪器设备(文氏管、孔板、电磁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实施。
    第十七条 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排污单位的排污口应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仪,年底前必须安装污水流量计和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仪。
    一般排污单位的排污口也应尽量安装污水流量计,有困难的可安装堰槽式测流装置或其它计量装置。
    第十八条 确因情况特殊,不能修建测流段并安装污水流量计的排污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明原因,其污(废)水流量计算方法应得到环保部门的认可。
    第十九条 选用污水流量计和污染物在线监测仪,必须持有计量部门的质量认证证书和国家、省环保局推荐的证书。
    污水流量计投入运行后,排污单位每年应向当地计量部门申请检定,领取计量检定证书。
    第二十条 排放污水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原则上应设在排污口附近醒目处。若排污口隐蔽或距厂界较远的,则标志牌也可设在监测采样点附近醒目处。
    第三章 废气排气筒(烟囱)规范化整治
    第二十一条 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如国家和省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地区,不得新建排气筒(烟囱)。
    第二十二条 排放同类污染物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排气筒(烟囱)(不论其是否属同一生产设备),在不影响生产、技术上可行的条件下,应尽可能合并成一个排气筒(烟囱)。
    第二十三条 有组织排放废气的排气筒(烟囱)高度应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或对排放废气进行进一步处理,或对排气筒(烟囱)实施整治。
    第二十四条 对有破损、漏风的排气筒(烟囱)必须及时修复。
    第二十五条 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凡有条件的,均应加装引风装置,进行收集、处理,改为有组织排放。新扩改项目,原则上不得设置无组织排放的设施。
    第二十六条 排气筒(烟囱)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有净化设施的,应在其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口。
    第二十七条 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和《污染源统一监测分析方法(废气部分)》([]城环监字第号)的规定设置。
    第二十八条 在国家划定的酸雨控制区或者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内,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排污单位以及日排放二氧化硫0.6吨以上的排气筒(烟囱)应安装二氧化硫在线监测仪。所选用的监测仪必须持有计量部门的质量认证证书和国家、省环保局推荐的证书。
    第二十九条 排放废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
    第四章 固定噪声污染源扰民处规范化整治
    第三十条 固定噪声污染源(即其产生的噪声超过国家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固定噪声源)对边界影响最大处,须按《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的规定,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并在该处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第三十一条 边界上有若干个在声环境中相对独立的固定噪声污染源扰民处,应分别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第五章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规范化整治
    第三十二条 国家和省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补给带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禁止建设各种固体废物(含生活垃圾)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和填埋场;已建设的贮存、堆放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第三十三条 露天贮存冶炼渣、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矿石、尾矿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设置专用的贮存设施或堆放场地。易造成二次扬尘的,应采取不定时喷洒等防治措施。
    第三十四条 经监测分析确认无危险、无利用价值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应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填埋。
    第三十五条 危险废物必须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设施、专用堆放场所集中处置或贮存。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第三十六条 各种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堆放场所和填埋场,必须有防火、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的,限期改造。
    第三十七条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的渗滤污(废)水达不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必须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有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须在其周围设置监测井(孔),用以监测地下水的水质变化。
    (一)背景值监测井(孔)与固废贮存(处置)场所最大距离不超过3公里,深度应在地下水面3米之下。
    (二)饱和带监测井至少应包括三口井(孔),一口井远离固废贮存(处置)场所,用于提供直接受场所影响的地下水数据。
    (三)充气带或非饱和带监测用渗水器可沿场所四周设置。
    第三十九条 一般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占用土地面积超过1平方公里的,应在其边界各进出路口设置标志牌;面积大于平方米、小于1平方公里的,应在其边界主要路口设置标志牌。面积小于平方米的应在醒目处设1个标志牌。危险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无论面积大小,其边界都应采用墙体或铁丝网封闭,并在其边界各进出路口设置标志牌。
    第六章 排污口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第四十条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分警告和提示标志牌两类。
    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第一类污染物和表4中序号为8、9、—的第二类污染物排放口,光气、氰化氢和氯气等剧毒大气污染物以及其它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口或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树立式固定式警告标志牌。对一般性污染物排放口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挂平面固定式提示标志牌,或树立式固定式提示标志牌。
    第四十一条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按照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GB.2—)实行定点制作并由省环保局监制。
    (一)标志牌的形状及尺寸
    警告标志牌形状为三角形边框,提示标志牌形状为正方形边框。
    平面固定式标志牌外形尺寸:警告标志牌边长0.米,提示标志牌长0.米、宽0.3米;立式固定式标志牌外形尺寸:警告标志牌边长0.米,提示标志牌长0.米、宽0.米,立柱高度为标志牌最上端距地面2米、地下0.3米。
    (二)标志牌采用1.5—2毫米冷札钢板,立柱采用×4无缝钢管,表面采用专用防伪膜。
    (三)标志牌颜色
    警告标志牌的背景和立柱为黄色,图案、边框、支架和辅助标志的文字为黑色;提示标志牌的背景和立柱为绿色,图案、边框、支架和辅助标志的文字为白色,文字字型为黑体字。
    (四)标志牌辅助标志内容格式:第一行为排污单位名称,第二行为标志牌名称,第三行为排污口编号,第四行为排放主要污染物名称。标志牌辅助标志内容必须与排污申报登记表中相关内容一致。
    排污口编号格式统一规定如下:
    污水WS—××××××
    废气FQ—××××××
    噪声ZS—××××××
    固体废物GF—××××××
    编号的前两个字母为排污类别代号,第一至第四位为排污单位顺序编号(与排污申报登记号第九至第十二位一致),第五至第六位为排污口顺序编号。多个排污口的编号顺序,污(废)水排放口以排污单位的主大门为起点,按顺时针方向排列;废气排气筒(烟囱)以生产主装置到辅助装置,按工艺流程排列;固定噪声污染源扰民处监测点与污(废)水排放口排列方法相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按使用时间先后和出入口顺时针方向排列。
    标志牌辅助标志内容由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标志牌制作单位按规定内容负责填写。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除应执行本办法外,还应遵守国家和省现行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将按照国家和省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污水井排污管的做法

    摘要:现代城市内的污水管道施工,主要采用的是顶管的施工方法。我项目部经过对多个顶管施工工程的摸索和实践,制定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针对接收坑处检查井施工的新方法—“改型检查井——骑马井”施工方法(以下简称骑马井)。 关键词:污水管 顶管施工 检查井 1、 前言 现代城市内的污水管道施工,主要采用的是顶管的施工方法。在顶管的施工过程中需要开挖工作坑和接收坑,等管道顶进完成后,工作坑和接收坑内开始砌筑(或浇注)检查井,然后回填和恢复路面,这是顶管施工最普遍的施工方法。根据接收坑处检查井的作用和特点,我项目部经过对多个顶管施工工程的摸索和实践,制定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针对接收坑处检查井施工的新方法—“改型检查井——骑马井”施工方法(以下简称骑马井)。此工艺方法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对污水管道顶管检查井施工的一次革命。 2 、特点 2.1 施工占地面积小,受周围条件限制较少。 2.2 大大缩短了工期。 2.3 节约大量资源(人力、物力、财力)。 2.4 应用范围广泛,对地质条件要求较低。 2.5 能够满足安全、质量和功能等各方面的要求。 3 、适用范围 本工法适用于顶管管道直径mm≤D≤mm,井深7m以内的普通直线型污水检查井的施工,对于特殊井和三通、四通检查井不能适用。 4 、工艺原理 骑马井施工原理主要是根据人工挖孔桩的施工原理并参照《排水检查井图集》(图集号S)整合而成的。骑马井的上半部分(井壁和井筒部分)采用人工挖孔桩的施工原理,挖孔然后浇筑钢筋混凝土护壁;下半部分(井室部分)参照《排水检查井图集》(图集号S)中直线型砖砌污水检查井井室的样式进行施工。 5 、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 5.1放线定点 管道就位 确定开挖尺寸 人工开挖第一段 第二段施工 第三段施工(挖土、绑钢筋、支模、浇筑混凝土)……第n段 5.2 骑马井施工操作要点 5.2.1 放线定点。这是所有工作坑和接收坑施工前的基础工作。如果在接收坑处采用骑马井施工,则在放线定点时可以根据管段总长和标准管节的长度(2m/节),在设计允许的情况下,对设计图纸中的管段长度进行适当的调整(一般情况下,调整范围在1~2m左右,计算时一定要加上管缝长度)。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在施工骑马井的井室时破坏管道。可见,轴线上的工作坑和骑马井位置必须事先定出,这是非常关键的。 5.2.2 管道就位。一般顶管施工中工作坑和接收坑的开挖都是非常关键的工序。工作坑是进行管道顶进的工作地点,是必须开挖的,而接收坑一般情况下是在管道就位后,在对接点开挖然后砌筑(或浇筑)检查井接通两边管道之用的。参见图5.2.2-1工作坑、管道、接收坑连接示意图。管道在工作坑顶进的过程中一定要控制好方向,偏差不应太大,这是决定能否采用骑马井施工很关键的一步,也是顶管施工中的主控项目。如果管道顶进的过程中遇到特殊的地质情况而产生了偏差,则应及时采取纠偏措施,保证在接收坑处的管道回到轴线位置。对顶施工的管道在接收坑处要预留一定的空隙,便于骑马井的施工,具体长度参见表5.2.3-1种管道预留L(mm)。 5.2.3 确定开挖尺寸。根据排水管道的管径来确定骑马井的直径。 5.2.4 人工挖土方、绑扎钢筋、支模板、浇筑混凝土(第一段……第n段)。一般情况下,为便于施工操作和保证施工安全,骑马井的每段施工深度h取1m为宜(如果土质较好深度h可以放大),然后1模/m向下施工。本工法所采取的均为1模/m的施工方法。 5.2.4.1 人工开挖第一段。一般情况下第一段是井筒的部位,可以不必要浇筑混凝土护壁,但是如果地表水比较丰富或者土质不好容易产生塌方,第一段则必须浇筑混凝土护壁,以保证施工的安全。 5.2.4.2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第二段的施工。从第二段开始浇筑钢筋混凝土井壁,井壁的钢筋布置为双层双向,水平环箍采用单面焊,搭接长度d,钢筋保护层厚度靠近土壁的部分为mm,内壁部分为mm,模板采用自加工的定型钢模板,模板安装要牢固,板缝满足规范规定,防止产生大量漏浆从而影响混凝土的浇筑质量。混凝土采用C、S4抗渗混凝土。此时应注意此模内的钢筋要插入下一模内,保证搭接长度d.浇筑混凝土时必须将混凝土振捣密实,待混凝土凝固达到一定强度后,可以进行下一步施工。 5.2.4.3 第三段……第n段施工。参照第二段的施工方法,进行第三段至第n段钢筋混凝土井壁的施工。此时应注意,第n段如果能够保证一整模,可以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否则可暂时不进行浇筑。第一,是因为最后一模如果不能保证是一整模则不易施工,而且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第二,井室砌筑完毕后浇筑最后一模混凝土,可以保证混凝土和砌体的接触面有良好的密闭性;第三,能够保证整体的稳定性。 5.2.4.4 井室部分施工(挖土方、底板施工、砌筑井室)。井室土方开挖完毕后,首先绑扎底板钢筋网片,采用?单层双向布置,钢筋靠下层放置。然后浇筑厚C、S4混凝土底板,钢筋保护层厚度mm.待混凝土凝固后砌筑井室,井室和流槽采用M水泥砂浆砌筑Mu砖,流槽和井室要一同砌筑,高度如图5.2.4.4-1所示。井室脚窝和流槽一同砌筑,脚窝和踏步位置参照《排水检查井图集》(图集号S)中S-页砖砌雨水检查井脚窝和踏步设置。井室施工完毕后可以进行下一阶段的施工。 5.2.4.5 第n段井壁施工。待井室砌体强度满足要求后,可以将上部第n段预留的井壁(未能满足一整模的要求)进行浇筑,使其井壁落在砌体上,这样既保证井壁的稳定性也可以使混凝土和砌体的接触面达到良好的密闭效果。 5.2.5-1 骑马井井壁和砌体井壁抹灰 5.2.5 安装踏步、抹面。待混凝土强度达到%后,在井壁上弹出墨线,根据图集S-中的尺寸画出踏步点位,用冲击钻打眼安装踏步,并在缝隙中灌入环氧树脂砂浆,将踏步固定牢固。踏步安装时一定要保证位置正确,上下顺直。待踏步安装牢固后可以进行抹面工作,井室和井壁采用1:2防水水泥砂浆同时抹面,井壁要将锯齿处抹平。 5.2.6 盖板施工。盖板可以采用预制盖板也可以采用现浇盖板,本工法采用的是现浇盖板施工。钢筋的布置可以参照《排水检查井图集》S-中的盖板钢筋布置图进行施工,放置钢筋时应注意,钢筋放下层,水平短向筋在最下层。采用C混凝土进行浇筑,保护层厚度为mm,板厚h=mm. 5.2.7 井筒部分施工。待盖板混凝土强度满足要求后,可以砌筑井筒。井筒砌筑采用M7.5水泥砂浆砌Mu砖,井筒厚度为mm,踏步随砌体一同安装,踏步安装时一定要和下面的踏步对应。井筒内壁抹mm厚1:2防水水泥砂浆,井盖安装时要保证与现况路面相平,严禁高出路面。回填可采用级配砂石,灌水并振捣密实,达到设计要求。 5.2.8 路面恢复。路面恢复时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还应保证与现况路面材质及样式相一致。 6、 材料 6.1 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扎带肋钢筋》GB及《钢筋混凝土用热扎光圆钢筋》GB的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材料进厂后还应该进行现场见证抽样检查,并出据复检报告。 6.2水泥:砌筑水泥用其强度等级不宜大于.5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浇注混凝土水泥用其强度等级大于.5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各项指标应分别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标准。 6.3砂、石:可用河砂和卵石,其含泥量<5%,泥块含量<2%,均按重量计。 6.4 砖砌体:砖采用mm×mm×mm的标砖,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明及试验单。 7、 机具设备 机械设备见表7-1按同时施工4座骑马井考虑,因受现场条件所限,钢筋、模板事先加工好然后运送到现场,现场不再设加工场地。 8 、劳动力组织及安全 8.1 劳动力组织方面:以一个骑马井为例,根据骑马井的特点配备如下人员: 8.1.1 挖土方、绑扎钢筋、安装模板、浇筑混凝土共3人,要求3个工人做工熟练,曾经做过类似的工程。 8.1.2 砌筑井室、砌井筒、砂浆抹面2人。 8.2 安全方面:第一、城市道路或小区内施工,必须做好围护设施,可用钢管和铁皮进行支撑维护,外表保持清洁整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外人进入维护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第二、维护内作业人员要戴好安全帽,特别是井下作业人员,防止高空坠物,井上作业人员在运输材料过程中更要注意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要经常检查设备的安全性;第三、在不作业的期间而且作业区域内无人值守的时候,井口要进行及时地覆盖。 9、质量要求 9.1 挖土方质量要求:开挖土方的过程中,应保证每段井壁的垂直度,并应保证整个井壁的垂直度偏差≯mm. 9.2 绑扎钢筋质量要求:必须满足钢筋的搭接长度为d,钢筋的规格、型号、间距、数量及保护层厚度的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 9.3 振捣混凝土质量要求:一定要保证侧壁混凝土振捣密实,特别是上下段的交接处,在浇筑下一段混凝土的护壁时,需把上一段的根部凿毛,并用清水冲洗干净,保证交接处的混凝土强度和密闭性达到要求,为以后做闭水试验做好准备。 9.4 砌筑和抹面:井室、井筒的砌筑要保证砂浆的强度等级,砌筑质量达到规范规定。混凝土井壁抹灰时须将内壁抹平,最薄处为mm,砌体部分抹灰厚度取mm.所有需要抹灰的部位均要压光,垂直度和平整度满足规范规定。 、 效益分析 采用骑马井施工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一个正常普通的直线型砖砌污水检查井(S-)和骑马井(深度均按7m考虑)进行经济效益的对比,可以看出采用骑马井施工比原来采用普通的检查井施工可以节约成本达%左右。 社会效益方面则更为突出,可以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特别是在城市里面施工,这一点尤为重要。首先,采用骑马井施工占地面积小,只占用正常开挖面积的%,能够大大缓解交通方面的压力;其次,骑马井施工期间不需要用大型的机械设备(如挖掘机),只需人工施工,基本上没有噪音产生;再此,路面恢复简单,不易产生沉降,如果采用大面积开挖,在路面恢复后,不可避免的存在沉降现象,影响行车安全。

    新打的水井一般抽水需要多少天?

    洗井大概天出清水。

    新打的水井多久可以抽清要根据深度以及下面的土质判断,一般新打的水井,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抽出清水,少则天左右,多则1个月以上。

    新打的井抽出来的水都很浑浊,不建议饮用,在水浑浊的这段期间,可以用来清洗赃物,或者等抽出来的水慢慢澄清后,用来洗衣服,不要用来洗碗或者做饭使用。

    打井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选尽可能远离下水道、排污管及河边的地方。

    2、打井时必须及时用砖衬砌,越深越要及时衬砌,防止塌方。

    3、用涵管作内胆时可以一次性挖到深度后开始放管。但土质必须属于不容易塌方的地质处使用。

    4、打井的深度必须要挖到下面的土有明显的水迹才能停止。

    5、封底必须用干净的不易风化的石子或大石块。

    6、所有过程必须注意安全,特别是下面挖土人员必须戴安全帽,达到一定深度必须有要备从上面向下压空气的设备。发现有塌方现象人员立即撤离。一般地质不会出现塌方现象的。

    在排污沉井按装4台排污潜水泵沉井深7米按装费是多少怎么报价?

    每台排污深水泵按算。四川就是。每米算。元。报价就够了。

    打井需要多少钱?

    具体看地层的,比如,多少米有岩层,还有当地地形而定。价格也和井的深度当地的物价有关,按照年的行情,一般打井需要-元左右。

    一般要打井的地方,应该是城郊或小一些的城镇或农村。由于这些地方的排污或排水设施不够健全,容易污染水井。有的郊外或村庄地区有农田或菜地,现今的农作物都要施化肥和农药,这些农药及化肥在土地中不容易分解,会随水源渗入地下水中,所以,打井要远离污染区。

    如果周围有农田或菜地,无法避免,建议将井打深一些,井的四周要作防渗处理,比如用空心水泥柱体形成隔离等。

    扩展资料:

    打井价格差距大的原因

    当然我们要从项目分类来说:首先我们钻井工程有(水地源热泵钻井、深水井:包括米一米的普通水井和温泉井,降水井、回灌井等,)一般我们都会依据项目所在地的地质结构(沙土地质,粘土地质、岩石地质,岩石地质又分为不同硬度级别的各种岩层。

    譬如:红砂岩、玄武岩、花岗岩等等N多种)由于不同地质条件会用不同的施工方案,只有经验丰富的打井队才能配合最优的施工方案以最低的成本做出最好的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钻井规格,设计方案、工程量、当地的市场价、现场施工条件、是否雨季施工(雨季会延长施工时间因而增加施工成本)等作为订价基本要素,其中地质结构、规格、设计方案、现场施工条件是打井价格的最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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