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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30米内不允许开餐饮(居民楼30米内不允许开餐饮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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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30米内不允许开餐饮(居民楼30米内不允许开餐饮 杭州)

文章目录列表:

  • 年住宅楼下做餐饮新规
  • 居民区楼下可不可以开饭店???
  • 住宅多少米内不能开餐饮
  • 工商局是不是规定了米内有住宅楼的餐饮办不了营业执照
  • 年住宅楼下做餐饮新规

    住宅楼下不允许开餐饮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处罚措施:
    第一百一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宅楼下不能办理餐饮营业执照了吗
    是可以办的,只要你确定经营业务范围。公司企业,个体办理营业执照都要去所在地的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带齐资料(含身份证,经营场所产权或者租用合同),现场备案登记。资料齐全的话大概一个月就可以审批领证了。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居民区楼下可不可以开饭店???

    居民区楼下不可以开饭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月1日起实施,新开餐馆与周边居民楼等敏感建筑的距离至少要达到9米。餐馆增设外置烟管,需征得烟管周围米范围内所有建筑业主同意,油烟排放口离居民楼至少米。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安徽、江苏等多省区都施行了各自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住宅楼下开饭馆进行了明确限制。对这一现象进行了约束。虽有了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但住宅楼下饭馆扰民问题没有多大好转,

    早在年,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就已施行。“市区内住宅楼、商住混合楼禁止经营餐饮业;已经经营的餐饮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限期改变经营性质。”白纸黑字的写在里面,似乎比其他地区来得更严一些。然后,年过去,这一问题在呼和浩特非但没好转,反而在下辖的旗县区更随处可见。

    今年8月,重新修订过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获得通过,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违反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

    “禁止”2字被写入法律,这让很多煎熬中的住户看到了希望,更提醒相关部门保障居民权益,不能装聋作哑,该有所作为。

    在基层一工商所任所长的郭德承认为,未来减少住宅楼下饭馆增量相对容易,难的是消化目前庞大的饭馆存量。记者了解到,多数饭馆投入的成本较大,吊销营业执照显然过于“简单粗暴”,毕竟下发营业执照时并没多少阻碍。

    郭德承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要求其限期改变经营性质,如将饭馆变为菜店、水果店等,以此在保证商户利益的同时,减小过渡环节的困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人民网-住宅楼下开餐馆:扰民不断为何屡禁不止

    住宅多少米内不能开餐饮

    米内。在住宅楼和未设置油烟防治设施的商住综合楼内不得开设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业经营场所,与相邻的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建筑物边界的水平距离应在米以上,且其朝向必须避开可能受到影响的建筑物。
    已建餐饮业经营场所,须符合城乡规划、餐饮业总体布局规划、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应按所在地环保部门要求限期补办,同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达到环境污染防治要求。
    设立餐饮公司所需的条件如下:
    1、房屋性质(除住房、商住两用的房子不能注册,与居民楼的距离需保持米,楼上不可有住户居民);
    2、有污水纳管平面布置图;
    3、隔油池平面图(设计院制作);
    4、地址是否有被注册。
    法律依据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第一条
    居民住宅楼不宜新设置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单位。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米;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米,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敏感目标的居民距离不应小于米;饮食业单位所在的建筑物高度小于或等于米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米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米。

    工商局是不是规定了米内有住宅楼的餐饮办不了营业执照

    工商局并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不允许在住宅楼米附近禁止办理营业执照,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规定了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以上就是俊星环保对于居民楼米内不允许开餐饮(居民楼米内不允许开餐饮 杭州)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居民楼米内不允许开餐饮(居民楼米内不允许开餐饮 杭州)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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