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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散热损失标准(管道散热损失标准是多少)

2024-05-05

本文目录

管道散热损失标准(管道散热损失标准是多少)

  • 锅炉的各项热损失中,最大的热损失是什么?
  • 锅炉热损失包括哪些?
  • 采暖管道不保温会有什么影响?
  • v电伴热带正常工作温度?
  • 管道隔热方式有哪些?
  • 散热量是指平方换热量吗?
  • 暖气片最远的一组不热有解决方法吗?

锅炉的各项热损失中,最大的热损失是什么?

锅炉的热损失包括1、排烟热损失,最主要的一项热损失。

是因为烟气排出锅炉的焓高于空气进入锅炉时的焓而造成。

2、化学不完全燃烧损失:由于CO、H2、CH4等可燃气体为燃烧就排入大气所造成。

通常比值较小。

煤粉炉为0;层燃炉0.5~1.0;沸腾炉、CFB1.0。

3、机械不完全燃烧损失:灰渣、飞灰、漏煤损失三部分。

一般和燃烧方式、煤种有关。

固态排渣煤粉炉在2~4左右;层燃炉5~;CFB3~4。

4、散热损失:由于本体炉墙、锅筒、集汽联箱以及汽水管道、烟风管道等部件温度高于大气而散热损失。

根据锅炉额定负荷不同,大概在0.4~2.4。

负荷越大,相对损失越小。

5、其他损失:灰渣排至炉外时带走的热量。

对液态排渣炉煤粉炉和层燃炉损失较大,需加以计算;固态排渣炉煤粉炉视情况而定。

锅炉热损失包括哪些?

锅炉热损失包括以下几方面原因。
1. 一是排烟热损失,指从锅炉废气中带走的热量,这是锅炉的主要热损失来源,它直接影响着锅炉的热效率。
2. 二是散热热损失,指由于锅炉周围和管道热介质周围的温度低于锅炉壳体、管道和设备的温度而造成的热量损失。
3. 三是不完全燃烧热损失,指由于燃料无法完全燃烧而带走的热量,又称为不利废气热损失。
这种热损失不仅降低了锅炉的热效率,还会污染环境。
以上三方面热损失是造成锅炉热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锅炉管理者应该采取各种措施,从源头上降低锅炉的热损失,提高锅炉的热效率。

采暖管道不保温会有什么影响?

采暖管道不保温会导致管道的热损失增加,从而浪费能源。同时,管道的外壳也容易受到地面潮湿、腐蚀等因素的影响,降低使用寿命。

因此,为了保证管道的正常使用和节约能源,建议在管道埋地前进行保温处理,以减少热损失和延长使用寿命。

v电伴热带正常工作温度?

自限温低温电伴热带工作的温度为±5℃,自限温中温电伴热带的工作温度为℃左右。被伴热管道(罐体)如果不要求维持这么高的温度,使用伴热带温度控制器。

一方面,可以避免伴热带长期保持在较高温度下的工作状态,减少伴热带自身的损耗,延长使用期限,另一方面,当被伴热的管道(罐体)达到要求的温度后,温度控制器就会自动断电,可以节省大量的电能。

利用电伴热设备将电能转化为热能,通过直接或间接的热交换,补充被伴热设备通过保温材料所损失的热量,并采用温度控制,达到跟踪和控制伴热设备内介质的温度,使之维持在一个合理和经济的水平上。 过去,蒸汽伴热始终是一种主要的保温方式。其工作原理是通过蒸汽伴热管道散热以补充被保温管道的热损失。

管道隔热方式有哪些?

管道保温隔热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热损失,防止结露,避免在高温(>℃)下产生变形和防止灼伤人体。对高温管道和筒体的内外壁必须采取保温隔热措施岩棉保温板。

对于管径大于2m、介质温度高于℃的管道,如三次风管,第3、4级旋风预热器进出风管等,应采用内层高强耐碱砖,外层隔热砖双层结构。对于管径较小而温度高于℃的管道,如旋风预热器的各级下料管、排料阀、膨胀节等,内层采用耐碱浇注料,应具有较好的耐磨性,以防料流的磨损。对于介质温度低于℃的管道,如需保温,可在外壁敷设保温层。

散热量是指平方换热量吗?

“散量制冷量+输入功率”严格来说不够准确; 通常所说的散热量,指的是空调制冷模式下,室外换热器散失的热量; 如果不考虑压缩机本身的散热量和制冷系统管路的冷热量损失的话,这个公式基本成立; “制冷功率”和“输入功率”对于空调制冷模式来说是同一个概念;

暖气片最远的一组不热有解决方法吗?

可能是每一组暖气片离分集水器中心或壁挂炉相差过大;可能是暖气片内有空气产生气阻;也可能是暖气片阀门坏了。具体原因如下:

1、可能是暖气片系统管道设计时每一组暖气片离分集水器中心或壁挂炉相差过大。特别是在双管并联系统中,末端暖气片管道水流走得最远,所以这一组暖气片常常需要暖气系统运行很久才热。解决办法是:先把离热源近的暖气片关闭,打开管道最远的暖气片。当最远距离管道的暖气片热了以后,再打开整个暖气片系统阀门。

2、当暖气片内有空气时,这个暖气片也会不热。因为有空气,就会产生气阻,暖气系统水就流动不了,所以暖气片不热。解决办法:对暖气片进行排气,暖气片就会马上热起来。

3、可能是暖气片阀门坏了,导致暖气片不热。由于暖气片系统刚刚安装,很多用户不太会开关暖气片阀门,以致把暖气片拧坏了,打不开暖气片阀门,所以暖气片不热。或者经常使用暖气阀门开关暖气,时间久了,阀门也坏了。这时就需要通知暖气公司来更换暖气阀门。



本文目录

  • 管道清洗消毒的使用标准及条款?
  • 甲方如何管理现场?
  • 管线机联网流程?
  • 如何做好运营管理?
  • 天然气管理条例细则?
  • 管道支撑规范标准?
  • 天然气钢管使用期多少年?

管道清洗消毒的使用标准及条款?

9.5.1 给水管道冲洗与消毒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给水管道严禁取用污染水源进行水压试验、冲洗,施工管段处于污染水水域较近时,必须严格控制污染水进入管道;如不慎污染管道,应由水质检测部门对管道污染水进行化验,并按其要求在管道并网运行前进行冲洗与消毒;

2 管道冲洗与消毒应编制实施方案;

3 施工单位应在建设单位、管理单位的配合下进行冲洗与消毒;

4 冲洗时,应避开用水高峰,冲洗流速不小于1.0m/s,连续冲洗。

9.5.2 给水管道冲洗消毒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冲洗管道的清洁水源已经确定;

2 消毒方法和用品已经确定,并准备就绪;

3 排水管道已安装完毕,并保证畅通、安全;

4 冲洗管段末端已设置方便、安全的取样口;

5 照明和维护等措施已经落实。

9.5.3 管道冲洗与消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第一次冲洗应用清洁水冲洗至出水口水样浊度小于3NTU为止,冲洗流速应大于1.0m/s。

2 管道第二次冲洗应在第一次冲洗后,用有效氯离子含量不低于mg/L的清洁水浸泡h后,再用清洁水进行第二次冲洗直至水质检测、管理部门取样化验合格为止。

条文说明

9.5.3 本条保留了原“规范”基本内容,并依据北京等城市的管道冲洗与消毒实践经验给出具体规定;管道第一次冲洗,又称为冲浊;管道第二次冲洗,又称为冲毒。有效氯离子含量,北京地区一般为~mg/L,各地也各有所不同,mg/L为规定的最低值。

甲方如何管理现场?

作为甲方代表,最主要的是一个态度,不懂的地方就要向监理工程师请教,向施工单位学习。施工单位也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样“偷工减料,多报工程量”,其实他们也想把自己的企业做好。现在是经济社会,不要把施工单位想的那么的坏。甲方代表应懂一些基本的常识,协调好施工单位与周围环境的工作。作为一个合格的甲方代表,还应做到:

1)要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如果大家有技术问题都觉得你是个摆设,那就树立不起权威。

2)要有相当的全局把握的能力和思维。很多工作都是相关的,这点我觉得是最重要的一点,这是建立在积极的工作态度和长时间的工作经验积累上面的,对控制整个工程进度和成本是很有效的。

3)懂得协调各合作单位和公司内部关联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获得正确信息的有效渠道。这是甲方代表对问题进行正确判断和发布正确指令的基础之一。

4)要对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不能人云亦云。特别是现在大多数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技术问题的沟通和获取信息的渠道太少且积极性太小。

5)熟悉相关部门的工作流程和部分相关基础知识。比如要懂得预结算、项目开发流程等。

6)掌握一定的项目管理工具或者软件。如会做进度计划,熟练CAD,对现有信息资源进行优化处理等。

7)施工前的图纸要完全熟悉。包括建筑、结构、水电、通风、人防、消房等全套图纸。这一条是要甲方代表把在施工前减少图纸的错误和冲突对后续施工的影响以及对图纸进行部分优化。我感觉现在的图纸会审结果太粗了。每个人都成为各专业的专家是不可能的,但是适当的熟悉是应该的。

8)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办事人员有一定的联系,起码知道最基本的办事流程。这是件很累心的事情,但是做好了节约时间和开支这是肯定的。如报建过程、开工后的开路口、园林绿化、涉及到的市政管线国防光缆等问题。当然,这一条也许有专门部门去做,但是了解一下总是好的。

管线机联网流程?

你好,管线机联网流程是指将多个管线机设备通过互联网连接起来,实现远程监控、数据采集和远程控制等功能的过程。一般的管线机联网流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

1. 设备准备:将需要联网的管线机设备与传感器、控制器等硬件设备连接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网络连接:将管线机设备连接到互联网上,可以通过有线网络或者无线网络实现。通常使用以太网、Wi-Fi、4G/5G等网络技术。

3. 数据采集:通过传感器等设备实时采集管线机的各项数据,如温度、压力、流量等。采集的数据可以通过设备自身的数据采集模块或者外部数据采集设备实现。

4. 数据传输:将采集到的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到云平台或者数据中心,可以使用MQTT、HTTP、TCP/IP等协议进行数据传输。

5. 数据处理与存储:在云平台或者数据中心上对传输过来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存储。可以使用数据库、分布式存储等技术进行数据存储和管理。

6. 远程监控与控制:通过云平台或者数据中心,可以实现对管线机设备进行远程监控和控制。可以通过Web界面、手机App等方式实现对设备的实时监控、故障报警、参数调整等功能。

7. 数据分析与应用:对存储的数据进行分析,提取有用信息,为管线机设备的运维管理、故障预警、性能优化等提供支持。可以使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和应用。

总的来说,管线机联网流程包括设备准备、网络连接、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处理与存储、远程监控与控制以及数据分析与应用等环节,通过这些步骤可以实现对多个管线机设备的远程监控和管理。

如何做好运营管理?

管理者应具备的六大能力:

  1、沟通能力。为了了解组织内部员工互动的状况,倾听职员心声,一个管理者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其中又以“善于倾听”最为重要。惟有如此,才不至于让下属离心离德,或者不敢提出建设性的提议与需求,而管理者也可借由下属的认同感、理解程度及共鸣,得知自己的沟通技巧是否成功。

  2、协调能力。管理者应该要能敏锐地觉察部属的情绪,并且建立疏通、宣泄的管道,切勿等到对立加深、矛盾扩大后,才急于着手处理与排解。此外,管理者对于情节严重的冲突,或者可能会扩大对立面的矛盾事件,更要果决地加以排解。即使在状况不明、是非不清的时候,也应即时采取降温、冷却的手段,并且在了解情况后,立刻以妥善、有效的策略化解冲突。只要把握消除矛盾的先发权和主动权,任何形式的对立都能迎刃而解。

  3、 规划与统整能力。管理者的规划能力,并非着眼于短期的策略规划,而是长期计划的制定。换言之,卓越的管理者必须深谋远虑、有远见,不能目光如豆,只看得见现在而看不到未来,而且要适时让员工了解公司的远景,才不会让员工迷失方向。特别是进行决策规划时,更要能妥善运用统整能力,有效地利用部属的智慧与既有的资源,避免人力浪费。

  4、决策与执行能力。在民主时代,虽然有许多事情以集体决策为宜,但是管理者仍经常须独立决策,包括分派工作、人力协调、化解员工纷争等等,这都往往考验着管理者的决断能力。

  5、培训能力。管理者必然渴望拥有一个实力坚强的工作团队,因此,培养优秀人才,也就成为管理者的重要任务。

  6、统驭能力。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一个领袖不会去建立一个企业,但是他会建立一个组织来建立企业。”根据这种说法,当一个管理者的先决条件,就是要有能力建立团队,才能进一步建构企业。但无论管理者的角色再怎么复杂多变,赢得员工的信任都是首要的条件。

  管理者需要具备的管理技能主要有:

  1、技术技能

  技术技能是指对某一特殊活动——特别是包含方法、过程、程序或技术的活动——的理解和熟练。它包括专门知识、在专业范围内的分析能力以及灵活地运用该专业的工具和技巧的能力。技术技能主要是涉及到“物”(过程或有形的物体)的工作。

  2、人事技能

  人事技能是指一个人能够以小组成员的身份有效地工作的行政能力,并能够在他所领导的小组中建立起合作的努力,也即协作精神和团队精神,创造一种良好的氛围,以使员工能够自由地无所顾忌地表达个人观点的能力。管理者的人事技能是指管理者为完成组织目标应具备的领导、激励和沟通能力。

  3、思想技能

  思想技能包含:“把企业看成一个整体的能力,包括识别一个组织中的彼此互相依赖的各种职能,一部分的改变如何能影响所有其他各部分,并进而影响个别企业与工业、社团之间,以及与国家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力量这一总体之间的关系。”即能够总揽全局,判断出重要因素并了解这些因素之间关系的能力。

  4、设计技能

  设计技能是指以有利于组织利益的种种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高层管理者不仅要发现问题,还必须像一名优秀的设计师那样具备找出某一问题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的能力。如果管理者只能看到问题的存在,并只是“看到问题的人”,他们就是不合格的管理者。管理者还必须具备这样一种能力,即能够根据所面临的现状找出行得通的解决方法的能力。

  这些技能对于不同管理层次的管理者的相对重要性是不同的。技术技能、人事技能的重要性依据管理者所处的组织层次从低到高逐渐下降,而思想技能和设计技能则相反。对基层管理者来说,具备技术技能是最为重要的,具备人事技能在同下层的频繁交往中也非常有帮助。当管理者在组织中的组织层次从基层往中层、高层发展时,随着他同下级直接接触的次数和频率的减少,人事技能的重要性也逐渐降低。也就是说,对于中层管理者来说,对技术技能的要求下降,而对思想技能的要求上升,同时具备人事技能仍然很重要。但对于高层管理者而言,思想技能和设计技能特别重要,而对技术技能、人事技能的要求相对来说则很低。当然,这种管理技能和组织层次的联系并不是绝对的,组织规模大小等一些因素对此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优秀管理者素质细化的条

  一、基本精神

  1.凡事合理化为目标

  2.敬业乐业的精神

  3.有品质观念与数字观念优秀管理者素质细化的条

  4.善于时间管理,有时间观念

  5.追根究底,卓越精神,好还要更好

  6.整体规划,成本效益,人性管理,ABC原则

  7.认同公司经营理念,正确的抱负、理想和方向

  8.从基础做起,不怕吃苦,不好高骛远

  9.为人所不能为、不愿为,而做得好

  .要问我能获得多少之前,先问我能替公司做什么

  .待遇是工作绩效的副产品:一流人才创造一流利润,一流利润才有一流待遇

  .积极主动的态度

  .忠诚度与责任感

  .做人、做事有原则有重点

  .就业要有作为,职务不分贵贱

  .永远怀着一颗感恩的心

  二、关于工作方面

  .认清目标,实施目标管理

  .做好自主管理、检查

  .工作标准化、管理制度化

  .职务工时分析,人员合理化

  .有创新与突破

  .有主见与果断力

  .尽量吸收工作新知识新方法

  .尽量使用作业电脑化

  .全心投入,尽心尽力工作

  .做好P-D-C-A管理循环工作

  .彻底执行进度控制,保证在限期内完成工作

  .做好5S整理整顿管理

  .工具齐备,保养妥善

  .公正合理的工作分配

  .随时检查工作绩效

  .重视数据,善于统计分析

  .注重安全与保密

  .尽可能尊重部下的建议

  .研究如何改进工作

  .必须具备工作上所需的知识

  .周密计划

  .审慎检讨、采取改善行动

  三、关于上司方面

  .尽力更正上司得当误解

  .上司所发命令或政策,如有不明了之处应请示明白

  .对公司及上司有信心

  .贯彻上司的命令

  .不烦扰上司

  .凡亲身解决的问题,应向上司报告

  .有备无患,随时掌握状况

  .不在背后批评公司与上司

  .对本单位工作负全责不作任何解释

  .必要请示上司的问题须尽速呈报商讨

  .定期报告工作经过及结果

  四、关于同事方面

  .互相合作协助

  .不侵犯他单位之职务

  .成功有效的会议主持

  .良好的人际关系与沟通

  .互相交换知识见解

  .与他单位取得密切联系与协调

  .均衡适当的组织能力

  .对同事诚心与热心

  .了解同时的工作职务

  .必要时可以代理处理其职务

  .接受同事的批评建议

  五、关于部属方面

  .激励部属工作的责任

  .培养团体协力精神与士气

  .不要吝于说鼓励、赞许慰劳人的话

  .维持纪律

  .接受部署个人问题的请教与商谈,并协助解决

  .公平对待部属

  .奖励部属、培养正确嗜好与娱乐

  .命令与指示应恳切、明了

  .让部属了解工作方针及目的

  .奖励并实施部属之提案改善

  培养各人的长处,运用他的短处

  .尽避免处罚、责骂

  .教育训练部署

  .培养职务代理人

  .有关部属的事尽量告诉部属

  明确指示各人的职务

  .选才、育才、用才、留才

  .关心部属、了解部属

  .人尽其才,适才适所,依个人能力分配工作

  六、本身应如何自处

  .摒弃优越感与虚荣心

  .建立并维护良好形象

  .运用幽默感,能言善道

  .不断学习,充实自己

  .成功而不自满

  .监督者须负全部责任

  .不说下属的坏话

  .不可阴谋行事,投机取巧

  .经常保持情感的平静

  .清楚自卑感

  .勿做轻诺与轻浮

  .自我健康管理,精力旺盛

  .择善固执但不执着,平常心

  .处处做模范,以身作则

  .对于本身缺点与短处应有所自觉并克服它

  .保持部下的面子不与争论

  .冷静而细心、从容不迫

天然气管理条例细则?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二章 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

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大对燃气设施建设的投入,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

第十一条

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燃气应急预案应当明确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

第十三条

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动用储备、紧急调度等应急措施,燃气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承担相关应急任务。

第三章 燃气经营与服务

第十四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燃气经营者。

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投资方可以自行经营,也可以另行选择燃气经营者。

第十五条

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十六条

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

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燃气经营者应当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

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七)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八)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

(九)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小时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燃气用户。

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事先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作出妥善安排,并在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经批准方可停业、歇业。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燃气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

(一)管道燃气经营者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未及时恢复正常供气的;

(二)管道燃气经营者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未采取紧急措施的;

(三)燃气经营者擅自停业、歇业的;

(四)燃气管理部门依法撤回、撤销、注销、吊销燃气经营许可的。

第二十二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燃气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通过道路、水路、铁路运输燃气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国务院铁路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道路或者水路运输燃气的,还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或者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

第二十五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有关气瓶充装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燃气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燃气经营者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第四章 燃气使用

第二十七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二十八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六)盗用燃气;

(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第二十九条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者进行查询,燃气经营者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第三十条

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作业。

第三十一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等信息。

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应当在燃气燃烧器具上明确标识所适应的燃气种类。

第三十二条

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应当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售后的安装、维修服务。

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五章 燃气设施保护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四)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五)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十五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情况;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

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第六章 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

第三十九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燃气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定期通报事故处理结果。

燃气经营者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者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第四十一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通知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采取措施,及时组织消除隐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二条

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者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抢修。

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根据有关情况启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四十三条

燃气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

对燃气生产安全事故,依照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的;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七)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或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或者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的,依照国家有关气瓶安全监察的规定进行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依照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的,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

(七)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

(八)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的;

(二)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

(三)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

(四)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依照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处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燃气设施,是指人工煤气生产厂、燃气储配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

(二)燃气燃烧器具,是指以燃气为燃料的燃烧器具,包括居民家庭和商业用户所使用的燃气灶、热水器、沸水器、采暖器、空调器等器具。

第五十四条

农村的燃气管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年3月1日起施行。

管道支撑规范标准?

除聚乙烯管外,试验压力为设计输气压力的1.5倍,但不得低于0.4MPa,1.5倍设计压力。

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相比,有特别严格的要求,因为管道漏气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燃气管道中的压力越高,管道接头脱开、管道本身出现裂缝的可能性就越大。管道内燃气压力不同时,对管材、安装质量、检验标准及运行管理等要求也不相同。我国城镇燃气管道按燃气设计压力P(MPa)分为七级。

天然气钢管使用期多少年?

天然气钢管使用期一般约为-年。
这是因为钢管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会遭受机械和腐蚀等损伤,导致管壁变薄、强度下降,最终影响管道的安全性。
虽然天然气钢管采用了新型的镀铝、镀锌、外涂塑等防腐技术,但是这些技术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延长钢管的使用期限。
须注意,钢管的使用寿命还取决于使用和维护条件等因素,例如管道内介质的压力、温度、湿度、氧气含量等,在使用时需注意管道的维护和保养。



本文目录

  • 厨房存水弯油垢太厚堵塞怎么去除?
  • 暖气管道疏通最佳方法?

厨房存水弯油垢太厚堵塞怎么去除?

1、如果说堵的不严重的话,可尝试着用冲厕所的设备多冲几次,若是解决不了,则就需要准备一大盆水,一口气冲下去,这样反复几次,一般都是可以解决的。

2、若是堵塞比较严重的话,可以利用水压来疏通。先找一根不要太细、稍微长点的塑料水管,然后将水管的一头接自来水,另一头则塞入管道口,最后用破布或碎布一类的物品把管道口堵上,并打开自来水,而塞入管道的那头水管可根据情况适当的往里延伸下。

3、估计每个家里都准备了马桶吸,这是专门用于厕所堵塞时用的。在使用此物之前,应将厕所里多放些水,然后将马桶吸对准管道口用力往下按,记住不是往上拔,若一次不行,可多尝试几次。

4、若是马桶吸不行,则可用墩布。先将其的布头放入管道口,然后放水将整个墩布完全淹没,并用力压墩布将其塞进管道口,最后用最快的速度提起墩布,这样反复几次可将堵厕所的物品吸出来。

暖气管道疏通最佳方法?

1.用螺丝刀把暖气片上方的手动排气阀拧松空气会自动排出来(空气永远是往上走),直到暖气片中排出水为止,再将排气阀拧紧关闭即可。

2,直接在管线上冲洗,将管路的一端拆开,用系统的水直接冲洗,这种方法只能冲洗软垢。

3.使用脉冲式清洗设备疏通,脉冲式清洗设备在工作时会产生水冲击,使管道产生强烈震动,将管壁上硬垢震落下来,经过冲洗,流出管外,这种方法简单方便,大部分的硬垢都会被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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