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寿路8号社区清掏化粪池合同(4立方玻璃钢化粪池具体尺寸)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年7月日
甲方:万寿路8号社区居委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寿路8号
乙方:清洁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街道XXX号
根据双方协商,乙方将负责对甲方位于万寿路8号社区的化粪池进行清掏,并提供一座容量为4立方米的玻璃钢化粪池。

根据本次清掏化粪池和提供玻璃钢化粪池的工作内容,甲方将支付给乙方人民币XX元(大写:XXX元整)。

乙方对所提供的玻璃钢化粪池承诺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提供一年免费维修服务。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将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的项目款项作为预付款,在全部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的尾款。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则提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关于万寿路8号社区清掏化粪池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细节。双方将根据这份合同,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清掏化粪池和安装玻璃钢化粪池的工作。通过明确工作内容、价格、工期要求以及质量保证等条款,确保了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双方权益的保护。希望双方能够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责任,达到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