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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企业,由供水企业负责鉴定和责任承担。 业主已装修入住的或者由于自己施工造成漏水,使楼下被淹,由楼上业主负责。
但物业公司需尽到自己的义务,在发现漏水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相关业主。
保修期内该找建设方负责鉴定维修(装修时没改变管道情况下),否则根据法院“上管下”的判例该楼上负责。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上管下”的依据:《物权法》第七章 相邻关系“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如楼上排水管利用楼下的空间)。
开发商、购房者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要全部到位,使用前由小区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来统一决策。 申请程序是:由业主委员会将维修项目及预算在小区公示,经过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投票表决同意后,再向区房产局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才会划拨预算总额的%%费用;工程竣工后,再与业主大会据实结算,按户分摊。电梯、内外墙、公共楼道等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时,可申请动用维修基金。 金额还在其次,主要是必须申请动用公维,来解决小区的问题。
道路排水工程如果在设计规划过程中,则由设计规划部门负责提案,设计部门负责计设,道路排水工程如果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则由建设单位按照设计规划施工建设,建设完成后交由道路管理部门与道路一并管理维护维修,小区道路排水工程属于小区一共用部分,由小区物业维护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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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证明不是自己人为的去损坏的,如果真是这样,那就由自己负责;
二是在查明造成楼上漏水属于邻居的责任。如果对楼下有造成损伤,楼上住户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为了弄清情况,受损业主可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漏水原因及应如何修补作出鉴定。
三是要看房子还是不是在质保期内,因为一般新购房子的防水质保为5年,管道质保为2年。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为,又还在质保期内,开发商就得担起相应的责任。当然,如果超过了质保期。那么由漏水所在的区域是个人部分还是公共部分来具体分析。
现在已经进入到了冬季。居民供暖已经开始了。供暖入户的主管道一般都是由供暖公司来负责。如果供暖主管道发生了漏水事情,就必须要找物业来处理。然后物业再去找供暖公司来解决问题。居民只负责自己屋内的管道。如果屋内的管道泄漏了,就必须要自己来修。
这个要看的, 地埋部分:自来水公司施工,自来水公司自己负责维修; 大楼内部,水表之前: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质保期内建设单位负责维修,质保期外,申请大修理基金,物业找人维修; 水表之后,一般用户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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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堵塞要看位置和原因,具体如下:
1、个人居所轮廓线以内,堵塞由自己负责;
2、个人居所轮廓线以外,小区红线以内,由物业负责;
3、小区红线以外,由市政负责。如果在清理过程中发现具体堵塞原因,其责任则由相关责任人负责。目前物业公司一般都能够提供管线疏通的服务,但是可能需要费用。这个事个人意见是赶紧通了,免得自己难受。
物业只负责管理责任,不承担经济责任。
维修费用承担。
一,如果是一侧这所有住户的下水,都走一楼,本单元这一侧的住户共同承担费用。
二,如果只是一楼住户走这个下水,那么就一楼一家承担费用。
一楼下水道属于公共设施,由使用住户共同承担。还是住户自己解决更能节省些费用。
小区内供暖由物业公司负责的,以·热交换站站前小室为界,以后到住户家中这部分,由物业管理管理(住户如果更换了暖气散热片的,自行负责);以前的由供热单位负责。 供暖公司直接入户收费的小区,分户计量的小区,热力公司负责到户前计量表,室内供热设备设施由用户自行负责。按面积收取供暖费,供暖方式为暖气散热片楼上楼下通联形式的,供暖单位负责到户内用户散热片。
如果受损害人能够提供下水道堵塞是由于垃圾堵塞导致,是因住户使用有过错导致,在不能确定具体责任人的情形下,是要由可能由过错的住户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
如果某住户想免除责任,就要提供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就是没有可能造成下水道堵塞的证据,否则,一旦受损害人主张要求合理并有相关证据,则可能有导致下水道堵塞的住户都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