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化粪池、沙井清理合同范文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化粪池、沙井清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的化粪池、沙井进行清理工作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作概况
1、工作名称:化粪池、沙井清理工作。
2、工作地点:
第二条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清理化粪池个,共计立方米,沙井个。(具体位置详见附件五)
第三条合作期间
1、合作期限共计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任何一方提出续签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2个月以书面方式提出。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乙方。
2、在合作期内,乙方负责清理化粪池次,每次工期为日;根据沙井的积沙情况对沙井进行清理,每次工期为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确定的时间为准。
3、保质期为天,自每次清理通过合同约定的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质期内,化粪池或沙井出现堵塞的,乙方应当无偿疏通。否则,甲方有权另行进行疏通,费用在保质金中扣除。
第四条 验收
每次清理工作完成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由甲乙双方组成验收小组,对清理工作进行验收,并根据双方商定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三)进行评分,按乙方所得的分数结合附件三向乙方支付相应报酬。
第五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清理费用(含税费)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清理化粪池费用为元/车,每车载重五吨,共计元;清理沙井费用为元/个,共计元。)
2、乙方完成当次化粪池清理工作并经甲方验收评分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次化粪池清理费用的%,余款作为保质金,待保质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3、沙井清理费用按次支付,由甲方在每次沙井清理工作完成并经甲方验收评分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次沙井清理费用的%,余款作为保质金,待保质期满后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费用和违约金后无息向乙方支付。
4、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须先向甲方提供国内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
5、由提交现场清点统计表,工作量按实际验收结算。
第六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问题,参与对清理工作验收评分、签证等工作,如现场代表变更则需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现场用水、用电,配合乙方的工作和环境清洁。
3、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义务
1、对化粪池及沙井进行清理,将泥沙杂物装进编织袋运走,令其干净见底。把池盖复原后须对现场进行清洗、打扫。
2、 乙方委派现场代表,该现场代表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问题。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3、乙方工作人员在小区内工作前,应做出充分的安全措施及警示标志,以确保小区安全。如因乙方疏忽大意或处理不当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4、乙方须对其工作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意外及伤亡承担责任,负责追偿、投诉及赔偿等费用。
5、乙方工作人员须穿着统一的服装,持有上岗证,遵守工作纪律(附件二),工作期间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6、乙方应为工作中使用的环卫车辆购买相关保险,并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呈交有关保险公司和投保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在每次化粪池、沙井清理工作中,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按该次清理费用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3、乙方的验收评分在分以下的,除限期整改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该次清理费用的%作为违约金;在分以下的,除限期整改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该次清理费用的%作为违约金,由甲方向乙方发书面警告;乙方连续两次或累计次评分在分以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当次合同清洁服务费用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当次清洁服务费用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条款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_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诉讼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份,乙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
(本页无正文)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扩展资料
赵红霞,化名周小雪,重庆市开县赵家镇人。年生于农村,岁时便离家来到重庆江北的一所技校读书,但毕业后她的生活却并不如意,先后在公交公司和酒店有过短暂的工作,也当过护士,甚至一度加入了传销组织。年赵红霞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已婚的重庆商人肖烨,之后成为肖烨的情人,年末加入肖烨的永煌公司,成为肖烨等人拍摄官员性爱视频最成功的诱饵。年月日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关押于重庆市某看守所。年2月4号,赵红霞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被相关部门在法定时间内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