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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定检要求(压力管道定检要求有哪些)

本文目录

  • 蒸汽管道年检标准?
  • 压力容器怎么申请定检?
  • 储气罐定检与年检区别?
  • 特种设备定检和年检的区别?
  •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要多久一次?
  • 空压机储气罐需定期检定吗?
  •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原始出厂资料丢失了,到期要定检了怎么办?

蒸汽管道年检标准?

蒸汽管道的国家标准没有,

国内目前主要是行业标准比如,

CJ/T-《城镇供热预制直埋蒸汽保温管技术条件》等等。0.1MPA蒸汽压力管道3年检测,

按照国家规范要求管道一般投入运行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

以后根据管道安全状况进行年检,

详细参见TSG D-第1.6条。

压力容器怎么申请定检?

压力容器的定检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但一般需要以下步骤:

1. 使用单位应在压力容器储气罐法定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市特检院申报年检和定检。

2.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使用者持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向实施机关提出申请。

3. 登记机关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向申请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4. 实施机关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5. 申请人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后,实施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将检验结果告知申请人。

储气罐定检与年检区别?

储气罐的定检与年检区别:定检是指对特种设备有计划的定期检查;年检是指对储气罐每年一次的固定检查。

储气罐的使用寿命是7年或者年,也能看到使用寿命是年年的。其实,按照钢板的寿命来说。年和年或者年,都是行业内极其不规范的做法。

行业内规范的做法是以前的7年,或者是最近的年。钢材也是有使用寿命的,根据具体的使用情况最大使用寿命还会有所不同。如果储气罐额使用寿命按照年,年来算,使用起来,后期的不稳定性和危险性就非常多。

特种设备定检和年检的区别?

二者都是对特种设备的一种安全性可靠性的检查,但所检内容不一样,定期检查包括如特种设备上的安全阀一年检定一次,压力表半年检定一次,其他安全附件及整机等都有相应的检定时间,而年检则是对整台特种设备的符合性,稳定性,包括上述附件的定期检定有无执行进行核对性检查,检查通过发给年检证明,就象汽车一样,平时要定期检查胎压,灯光,刹车系统等等,年检时还要检查整车的符合性。所以即有区别也有共同点。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要多久一次?

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依据:TSG —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8.1.6 检验周期8.1.6.1金属压力容器检验周期金属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

以 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 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1) 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

(2) 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年至6年检验一次;

(3) 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 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 期间,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

(4)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 得继续使用。

空压机储气罐需定期检定吗?

要的。储气罐属于压力容器,包括空压机内的油气桶也是压力容器,需要有厂家所附压力容器安全证书,而且安全阀和压力表需要定期送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所校验,常规的0.7Mpa、0.8Mpa储气罐一年一次,1.2Mpa以上半年一次。建议储气罐的安全阀和压力表可以备一套,也不贵,拆装也不麻烦,需要送检的时候拆下来去校验就好了,半天一天就可以了,也不会影响到生产。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原始出厂资料丢失了,到期要定检了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首先,我们应该联系相关的监管机构或专业的技术人员,向他们报告资料丢失的情况。
他们可能会提供指导和建议。
2.同时,我们可以尝试找到其他备份或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例如产品规格、制造商档案等。
这些信息可能有助于定检过程中的验证和评估。
3.如果找不到资料备份或相关文件,我们可能需要考虑进行现场的检验和评估。
专业的技术人员可以通过非破坏性检测等手段,对容器的状况和安全性进行评估。
4.在全面评估后,我们还需要制定一个修复或替换的计划,确保容器的安全可靠性。
这可能涉及到更换部分部件、进行修复或者更换整个容器等措施。
总之,当压力容器的原始出厂资料丢失时,在定检到期时,我们应该及时和相关专业人士取得联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确保容器的安全性。



本文目录

  • 压力管道需不需要定检?
  • 压力容器压力表检验周期标准?
  • 特种设备定检和年检的区别?
  •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是怎样规定的?
  •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原始出厂资料丢失了,到期要定检了怎么办?
  • 空压机储气罐需定期检定吗?
  • 固定式压力器使用年限?
  • ‘机务’是干什么的?

压力管道需不需要定检?

需要

1.压力管道元件需要定检,

2.因为压力管道元件与管道一样都需要定期检查,

3.如果是公用管道详细参见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D-

需要,首次检验室3年,以后的检验根据压力管道的级别是大概是6年;然后每年需要对压力管道进行自检(可以公司或外协,需要检查人员的资质),自检一般是壁厚、焊缝等。

压力容器压力表检验周期标准?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分为:  

 1、外部检查:是指在用压力容器运行中的宣期在线检查,每年到少一次。外部检查可由检验单位有资桥的压力容器检验员进行,也可由经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使用单位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  

 2、内外部检验:是指在用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内外部检验应由检验单位有资格的压力容器检验员进行。

其检验周期分为:   

(1) 安全善等级为1、2级的,每六年至少一次;   

(2) 安全、等级为3级的,每3年至少一次。   

3、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检验时,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气压试验。以固定式压力容器,每两面三刀次内餐部检验期间内,到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每6年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外部检查和内外部检验内容及安全善等级的规定,按《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执行。   

投用首次内外部检验周期一般为3年。以后的内外部检验周期,由检验单位要根据前次内外部检验情况与使用单位协商确定后报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有下列怀况之一的压力容器,风外部检验周期应适当缩短:  

 1、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大于0.mm/年,以及设计者所确定的腐蚀数据与实际不符的。  

 2、材料表面质量差或内部有缺陷、材料焊扫性能不好、制造时曾多次返修的。  3、使用条件恶劣或介质中硫化氢及硫元素含量较高的(一般指大于mg /L时)。   

4、使用已超过年,经技术鉴定后或由检验员确认按正常检验周期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5、停止使用时间超过两面三刀年的。   

6、经缺陷安全评定合格后继续使用的。   

7、经常改变使用介质的(如印染机)。   

8、搪玻璃设备。  

9、球形储罐(使用σb≥Mpa材料制造的,投用一年后应开罐检验)。   、介质为液化石油气且有氢鼓包应力腐蚀倾向的,每年或根据需要进行内外部检验。  

、采用亚铵法造纸工艺,且无防腐措施的蒸球每年至少一次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缩短内外部检验周期。

特种设备定检和年检的区别?

二者都是对特种设备的一种安全性可靠性的检查,但所检内容不一样,定期检查包括如特种设备上的安全阀一年检定一次,压力表半年检定一次,其他安全附件及整机等都有相应的检定时间,而年检则是对整台特种设备的符合性,稳定性,包括上述附件的定期检定有无执行进行核对性检查,检查通过发给年检证明,就象汽车一样,平时要定期检查胎压,灯光,刹车系统等等,年检时还要检查整车的符合性。所以即有区别也有共同点。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是怎样规定的?

是这样规定的: 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 下次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

(4)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5)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符合其规定条件的,可以适当缩短或者延长检验周期。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原始出厂资料丢失了,到期要定检了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首先,我们应该联系相关的监管机构或专业的技术人员,向他们报告资料丢失的情况。
他们可能会提供指导和建议。
2.同时,我们可以尝试找到其他备份或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例如产品规格、制造商档案等。
这些信息可能有助于定检过程中的验证和评估。
3.如果找不到资料备份或相关文件,我们可能需要考虑进行现场的检验和评估。
专业的技术人员可以通过非破坏性检测等手段,对容器的状况和安全性进行评估。
4.在全面评估后,我们还需要制定一个修复或替换的计划,确保容器的安全可靠性。
这可能涉及到更换部分部件、进行修复或者更换整个容器等措施。
总之,当压力容器的原始出厂资料丢失时,在定检到期时,我们应该及时和相关专业人士取得联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确保容器的安全性。

空压机储气罐需定期检定吗?

要的。储气罐属于压力容器,包括空压机内的油气桶也是压力容器,需要有厂家所附压力容器安全证书,而且安全阀和压力表需要定期送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所校验,常规的0.7Mpa、0.8Mpa储气罐一年一次,1.2Mpa以上半年一次。建议储气罐的安全阀和压力表可以备一套,也不贵,拆装也不麻烦,需要送检的时候拆下来去校验就好了,半天一天就可以了,也不会影响到生产。

固定式压力器使用年限?

1,压力容器的使用年限不是由某个法规确定的,而是由容器的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确定的。

2,压力容器在设计的时候就要参照预期的使用年限,考虑腐蚀裕量等条件确定该容器的使用年限。

3,根据TSG R相关的法律文件多个条款规定,压力容器在设计,制造,使用等各个环节都应当按照技术规范考虑使用年限。在压力容器的档案文件中都要有明确的记录,

4,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要有完善的定检,巡检等 记录。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必须报主管部门,经专业的机构检测以后才可以继续使用。

‘机务’是干什么的?

机务是几个工种的统称,包括了维修人员(修飞机)、勤务人员(清洁飞机、接送飞机)以及一些在机场驾驶特种车辆的兄弟们(机务基本是没有姐妹们的)。

一般来说,大家所谓的机务其实更多是偏向于指维修人员。机务维修人员(后面简称机务),在航空公司里基本说来有两种分工(有的公司会分为更多的几个不同岗位):航线维修人员和定检维修人员。航线维修,包括了飞机每天航前、过站、航后的例行检查,以及每晚飞机落地之后的故障排除。这个岗位可以说是机务中数一数二辛苦的,工作时间长、要上通宵夜班、出错几率大、压力也比较大。定检维修,顾名思义,也就是飞机定期的较大规模深度检查,分为A、C、D等类别,深度不同、所需时间也不同。由于飞机进行定检期间一般都是停场不飞的,所以工作时间相对宽裕,而且工作项目相对固定,可以有效的进行时间和任务分配,有不少工作甚至可以做到朝九晚五带双休地规律上班。



本文目录

  • 压力管道几年一检?
  • 压力管道需不需要定检?
  • 储气罐年度检查和定检的区别?
  • 压力管道未注册怎么补办?
  • 一类压力容器是否需要检验?
  • 特种设备使用年限最新规定?
  • 固定式压力器使用年限?
  •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

压力管道几年一检?

压力管道检验周期相关规定为:年度检验:每年至少检验1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验。

全面检验:GB1-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8年,GB1-级次高压燃气管道、中压燃气管道、GB2级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年,以PE管或铸铁为管道材料的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不超过年。

压力管道需不需要定检?

需要

1.压力管道元件需要定检,

2.因为压力管道元件与管道一样都需要定期检查,

3.如果是公用管道详细参见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D-

需要,首次检验室3年,以后的检验根据压力管道的级别是大概是6年;然后每年需要对压力管道进行自检(可以公司或外协,需要检查人员的资质),自检一般是壁厚、焊缝等。

储气罐年度检查和定检的区别?

储气罐属于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检验报告分为法定检验(定期检验)和委托检验(年度检查、投用前检验),定期检验。

第一次称为首次检验,以前称为全面检验,都是一个意思。法定检验不能超期未检,会涉及到处罚,应当提前一个月进行。

年度检查因为是技术规范上要求每年不少于一次,实际上也是法定检验,必须执行,相似的还有月度检查。投用前检验是以前法规遗留下来的,代替压力容器安装监检,正在逐步取消。

压力管道未注册怎么补办?

如果压力管道未注册,您需要采取以下步骤补办。

首先,联系当地相关部门,如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补办流程和要求。

其次,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压力管道设计图纸、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等。

然后,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材料。

最后,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注册结果。在整个过程中,确保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以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

一类压力容器是否需要检验?

答:一类压力容器必须检验。

一.一类压力容器检验必须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等级来确定并且三级每年一次无损检测。

二.一类压力容器必须到国家有关登记机构注册登记并且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一类压力容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和条例严格执行。

特种设备使用年限最新规定?

1、锅炉

外部检验:每年一次,运行状态下进行。

内部检验:一般每2年一次。电站锅炉,3~6年。

水压试验:怀疑设备的安全状况时,应当进行耐压试验。结构原因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应该3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注:移装及停止运行1年以上,投运前应进行内部检验。

2、压力容器

常规:

(1)每年至少一次年度检查。

(2)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定期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确定。a.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b.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c.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累计不超过3年;d.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注:使用单位或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有怀疑时,应当进行耐压试验。

小型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

a.安全状况等级为1、2、3级的,一般每3年一次;

b.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累计不超过3年;

c.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注:氨制冷,单台≤5m3, 总容积≤m3

医用氧舱:每年至少一次年度检验;连续停用时间达到6个月的氧舱,重新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年度检验进行。

每3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改造或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对未涉及改造或重大维修的检验项目。

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的压力容器

a.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的,一般每3年一次;

b.安全状况等级为2级的,一般2年一次;

c.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应当监控使用,累计不超过1年;

d.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如果用于其他适合的腐蚀性介质,应当监控使用,累计不超过1年。

注:搪玻璃压力容器及(TSG R)范围内的石磨及石磨衬里,玻璃钢及玻璃钢衬里,塑料及塑料衬里的压力容器。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罐式集装箱:

每年至少一次年度检验。

新罐车首次检验1年进行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汽车罐车每5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铁路罐车每4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罐式集装箱每5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汽车罐车每3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铁路罐车每2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罐式集装箱每2.5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

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首次定检日期为投入使用后3年。以后定检日期为:5年(充装A类介质),6年(充装B类介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3年(充装A类介质),4年(充装B类介质)。

注:A类:天然气(煤层气)、氢气;B类:氮气、氦气、氩气、氖气。

气瓶:

a.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

b.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

c.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

d.液化石油气钢瓶,按国家标准GB 的规定。(盛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对YSP-0.5型、YSP-2.0型、YSP-5.0型、YSP-型和YSP-型,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对YSP-型,每3年检验一次。)

e.低温绝热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f.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五年检验一次,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汽车报废时,车用气瓶同时报废。

g.气瓶定期检验证书有效期为4年。

3、电梯

每年进行1次定期检验。

4、起重机械

(1)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其中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每2年1次。

(2)在用起重机械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6、大型游乐设施

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7、压力管道

(1)长输管道:

a.至少每年1次年度检验,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查。

b.新建管道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首次全面检验之后的全面检验周期按照TSG D-规则第条确定。

(2)公用管道:

a.至少每年1次年度检验,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查。

b.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全面检验最大时间间隔8年;GB1—Ⅳ级次高压燃气管道、中压燃气管道、GB2级管道全面检验最大时间间隔年;以PE管或者铸铁为管道材料的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不超过年。

8、工业管道

a.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在线检验。

b.首次全面检验周期不超过三年;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判废。

GC1、GC2级压力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按照基于风险检验(RBI)的结果确定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GC3级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

9、客运索道

(1)客运架空索道:年度检验每年一次,全面检验三年一次。

(2)客运拖牵索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3)客运缆车: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1)安全阀

a.固定式压力容器用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特殊情况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规定执行。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对于弹簧直接截荷式安全阀,当满足所规定的条件时,可延长校验周期为3年或5年。

b.工业管道用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特殊情况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规定执行。一般每年至少校验1次,对于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在满足相应的条件后,检验周期最多可以延长为3年。

c.锅炉用安全阀: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检验一次。

(2)压力表:每年至少校验一次,装设在锅炉上的压力表应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出具检验报告,加铅封。

(3)爆破片: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4)限速器:每二年应进行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一次。

(5)防坠安全器:防坠安全器只能在有效的标定期限内使用,有效标定期限不应超过一年。

(6)测量温度的仪表: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7)液位计: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来源:特种设备小百科

固定式压力器使用年限?

1,压力容器的使用年限不是由某个法规确定的,而是由容器的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确定的。

2,压力容器在设计的时候就要参照预期的使用年限,考虑腐蚀裕量等条件确定该容器的使用年限。

3,根据TSG R相关的法律文件多个条款规定,压力容器在设计,制造,使用等各个环节都应当按照技术规范考虑使用年限。在压力容器的档案文件中都要有明确的记录,

4,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要有完善的定检,巡检等 记录。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必须报主管部门,经专业的机构检测以后才可以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

锅炉

1、《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条;在用锅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

当内部检验和外部检验同在一年进行时,应首先进行内部检验,然后再进行外部检验。 ; 电力系统的发电用锅炉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周期可按照电厂大修周期进行适当调整。 ; 对于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的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2、《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条在用锅炉每两年进行一次运行状态下一次运行状态外部检验,一般每两年按《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进行一次停炉内外部检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除定期检验外,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内外部检验: (1)移装或停止运行一年以上,需要投入或恢复运行时;(2)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还应进行水压试验)(3)发生重大事故后; (4)根据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状态有怀疑,必须进行检验时。

电梯

3、《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十二条 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起重机械

4、《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第五条 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如下:

(一)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

(二)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性能试验中的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项目,首检和首次定期检验时必须进行;额定载荷试验项目,以后每间隔1个检验周期进行1次。

检验过程中,对确实存在重大隐患的起重机械(如作业环境特殊、事故频发等),检验机构报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可以适当缩短定期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第1号修改单)1. 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其中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每2年1次;”

第二款修改为:“性能试验中的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项目,首检时必须进行。”

第三款修改为:“检验过程中,对作业环境特殊的起重机械,检验机构报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可以适当缩短定期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第三款最后增加:“注1:定期检验日期以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检、首检、停用后重新检验的检验合格日期为基准计算,以此类推(下次定检日期不因本周期内的复检、不合格整改或者逾期检验而变动)。”

压力容器

5、《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下次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一)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二)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三)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有效的监控措施;

四)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五)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照本规则第四章进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适当缩短或者延长检验周期;

(六)应用基于风险的检验(RBI)技术的压力容器,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8.3的要求确定检验周期。

第六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可以适当缩短:

(一)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介质对材料的腐蚀情况异常的;

(二)材料表面质量差或者内部有缺陷的;

(三)使用条件恶劣或者使用中发现应力腐蚀现象的;

(四)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

(五)介质为液化石油气并且有应力腐蚀现象的;

(六)使用单位没有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的;

(七)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

真空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也可以适当缩短。

采用“亚铵法”造纸工艺,且无防腐措施的蒸球根据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使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MPa低合金钢制造的球形储罐,投用一年后应当开罐检验。

第七条 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压力容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定期检验周期可以适当延长:

(一)聚四氟乙烯衬里层完好,其检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9年;

(二)介质对材料腐蚀速率每年低于0.1mm(实测数据)、有可靠的耐腐蚀金属衬里(复合钢板)或者热喷涂金属(铝粉或者不锈钢粉)涂层,通过1~2次定期检验确认腐蚀轻微或者衬里完好的,其检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年。

装有触媒的反应容器以及装有充填物的大型压力容器,其检验周期根据设计文件和实际使用情况由使用单位、设计单位和检验机构协商确定,报办理《使用登记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使用登记机关)备案。

气瓶

6、《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条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2、盛装一般性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3、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4、液化石油气钢瓶,按国家标准GB 的规定。

5、低温绝热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6、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五年检验一次,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汽车报废时,车用气瓶同时报废。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对车用气瓶、瓶阀及其他附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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