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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粪池清理

运行维护管理一般规定(运行维护管理一般规定包括)

1、处理设施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管理和维护。设施清掏和维修作业,必须由具备专业资质的队伍承担。2、处理设施应有全面的维护保养计划,应建立日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清掏、检修制度,并作好记录。3、严禁在处理设施上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堆码重物。4、处理设施的检查井和取样孔盖板应保持活动,不得密封。盖板应保持完好,如有破损和松动应及时修复或更换。5、处理设施周围应设防火警示牌、严禁烟火。6、应定期检查处理设施的进、出口和连接管道,如有堵塞必须及时疏通。7、取粪口应保持清洁,无粪便污垢积存,且加盖密闭。8、处理设施必须按清掏周期进行清掏。清掏时应对池体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9、清掏作业时,应在池周围设置安全警示牌。10、清掏作业提前3小时,必须打开井盖并借助机械设备进行充分的通风排气。11、清掏维修人员入设施前,必须对设施内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相关气体浓度控制应符合表1的规定。同时应佩带防毒面具等防止缺氧中毒的安全装备。作业时,池外应有人员协助,不得单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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